时人没有统计依据的估计既不足为据,那么,我们就只好另辟蹊径测算宋代各阶级阶层占有土地的比例。宋代特有的主、客户统计资料是一份很有价值的历史资料,许多学者曾利用这份资料对宋代各阶层的在全国总户口数中的比例进行测算。我以为宋代有关主、客户数的统计亦可利用来测算宋代各阶层占有土地的近似值。
首先测算北宋初期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第一步我们也是利用这份资料统计当时各户等在全国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据梁方仲先生统计:《太平寰宇记》记北宋太平兴国五年至端拱元年间(980—989)各府道州军主户为3560797户,客户为2547838户[122]。据此,我们可以得出,时主户占总户数的58.3%,客户占总户数的41.7%。关于主户中的户等分布情况,时人说法多有不同。乾兴元年(1022)某上封者言:“以臣愚见,且以三千户之邑五等分算,中等以上可任差遣者约千户”[123]。绍圣三年(1096),左正言孙谔亦言:“假一县有万户焉,为三分而率之,则民占四等五等者常居其二”[124]。若此,则三等以上户约占主户之33.3%。庆历元年(1041)睦州通判张方平说“天下州县人户,大抵贫多富少,逐县五等户版簿,中等以上户不及五分之一,第四第五等户常及十分之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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