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殖列传》的一个补充,这个补充主要表现在经济政策方面。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平准书》就是记载在经济政策上实行“因之”以至“与之争”的过程及其结果的一部专史。《太史公自序》称,“作《平准书》以观事变”,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关于“因之”政策的实施,《货殖列传》说:
汉兴,海內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平准书》说:
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佘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全。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
这便是实行“因之”政策的结果。“因之”政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富足安定与繁荣昌盛。当然,一味地“因之”也并非不存在问题。《平准书》接着又说:
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併;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出现了这种情况,就需要“利导之”和“教诲之”了。贾谊的论“积贮”;晁错的论“贵粟”;公孙弘“以汉相布被,食不重味,为天下先”;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藏”以供养匈奴之归顺者;且尊显卜式以讽百姓输财助边,等等,都属于“利导之”和“教诲之”的内容。然而,丞相为天下先却“无益于俗”,天子出禁藏终不免“县官大空”,尊显卜式也无助于“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当“外攘夷狄,内兴功业”之际,就只好“整齐之”并“与之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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