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太和13年
冀 州
广宗郡、浮阳郡、平原郡(改属济州)、瀛州(部分)
太和11年
孙茂翘?
相 州
经县
太和10年
李安世
汲
太和12年
侯城
太和13年
并 州
壶关
太和13年
不详
兖 州
濮阳郡(改属齐州)
太和11年
毕元宾[46]
乘氏、阳夏[47]
太和12年
豫 州
卷、云阳[48]
太和11年
不详
秦 州
阳阿
太和11年
李洪之
鲁阳镇
山北
太和11年
不详
夏 州[49]
化政郡、阐熙郡
太和12年
元彬[50]
三县镇(邠州)[51]
襄乐郡及两县
太和11年
不详
上述州镇立三长颇见成效,既表明此前当地豪强雄张,荫户众多,也说明当时的牧守工作得力。检诸人传记,他们多有能干之誉,胡尼、李洪之甚至名列《酷吏传》。这些人的一个共同之处是对豪强不手软,《魏书•酷吏传》载,胡尼在禁中为官时就“不惮豪贵”,出任定州刺史后在打击豪右上依然如故,史家因而有“暴虐”、“刑罚酷滥”之谓。李洪之也与之相仿。他在担任河内太守时,维护治安,“株锄奸党”,被史家视为“过为酷虐”。在秦益二刺史任上,他同样立威当地,豪杰长老有犯禁者立斩,并使当地羌人编户课调,史书称他“善御戎夷,颇有威惠,而刻害之声,闻于朝野”。雍州刺史元平原也是“忠果有智略”,“善于怀抚”。[52]李安世虽为大族之后,出掌方面亦从不姑息当地豪门。他为相州刺史时便剪灭为非作歹的豪强李波及其子弟[53]。这些牧守重拳打击不法豪强,有时也会滥及无辜,难免会背上“酷吏”的恶名,但在朝廷试图削弱豪右势力,争夺户口时,他们正是实现朝廷意图的合适人选。立三长之际由他们出居方伯,取得显效也属自然。
还应看到,这些朝廷的得力爪牙在打击豪族颇有建树的同时,常常乘机聚敛财物,胡尼、李洪之便因“受纳货贿”与“受赃狼藉”及“酷暴”被诛或令自尽于家[54],章武王元彬也因“贪婪”而被削封[55],显示出他们作用的两面性。朝廷对这些爪牙也是收放自如,推行三长制需要干将时便放手起用一批“威猛”的官员分布州郡,通过他们打击豪右,搜括隐冒。“威猛”是双刃剑,酷吏与豪强斗争不手软,同时也会殃及无辜,日久难免要激生民怨乃至民变,因此,校计户口初战告捷后,朝廷又以各种理由将他们革职乃至处死,真有些“狡兔尽,走狗烹”的味道。冯太后与孝文帝在立三长与大族争夺民户上的确煞费苦心。
观太和十一年以后数年新置、复置州郡县的分布,献文帝时获自刘宋的青齐地区基本未见,仅太和十一年濮阳郡由兖州割属齐州,平原郡自冀州归属济州[56],立三长后这一地区似乎没有检括到多少民户。究其原因,在于北魏献文帝天安元年(公元467年)据有青齐后的统治政策。这一带原本外来大姓势力强大,荫户猥多,入魏后,魏廷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将大批当地豪族迁至都城平城附近,立平齐郡,并按照阶级、社会地位、降拒态度区别对待。[57]雄张乡曲的大族远徙代北,切断了与乡里的联系,他们的荫户自然也就收归朝廷控制了。太和年间平齐民开始陆续返回故里[58],但甫归桑梓,元气一时难以恢复,民户仍能掌握在朝廷手中。因此,太和十年始立三长,整顿户口,青齐地区没有什么大收获,也就不会新置郡县。
民户长期以来是朝廷与大族争夺的焦点,立三长,校计户口只是其中的一个回合。远的不说,立三长前十三年,即延兴三年(公元473年),朝廷就曾遣使“循行州郡,检括户口”,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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