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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三长制”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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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三长制”四题

时间:2009-7-24 13:53:17  来源:不详
等”[75],企图通过三长连坐来杜绝百姓私度为僧。这项措施自然难以遏制民众趋寺避役的浪潮,但朝廷对三长的要求又多了一项。此后,这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东魏时大括各地百姓充军,“逃隐者身及主人、三长、守令罪以大辟,没入其家”,结果所获甚众。[76]北周的法律更为严厉,《刑书要制》规定“正长隐五户及十丁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77]三长身系朝廷户口的增减,属下百姓逃亡,自己也有降级乃至送命之忧。
  实际上,三长不但要保证所辖民户不流失,还要负责他们的租课。《通典·食货•田制下》引北齐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说当时有懒人,虽有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卖其口田,以供租课。”三正(三长)之所以急于出售口田,正是要补足因懒人不务农所欠的租税。他们所管民户与土地大概都有确切的数字,租调也有固定的额度,一旦出现亏空,只好自己想办法弥补。
  上述两项任务在当时的局势下完成起来已很不易,更有甚者,朝廷还不断想削减三长所享有的微薄待遇,征发三长复丁服兵役、徭役,并试图从制度上压缩三长在民众中的比例以及复丁的人数。北魏宣武帝景明二年(501年)修建洛阳外廓城三百二十坊时就曾根据元嘉的建议发“三正复丁,以充兹役”动用了畿内三正复丁五万人[78],此时距三长制建立只有十余年。北魏末年杜洛周起兵于燕州,朝廷听信常景的建议,发范阳三长之兵参战。[79]三长制颁行时制度就由以五为单位累进编制改为“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人”,东魏时元孝友曾上表建议进一步改为“百家为族,四闾,闾二比。计族少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全国可得赀绢24万匹,得兵16000名。这项提议不知最终是否执行[80]。尽管如此,元孝友削减三长数量,增加朝廷赋役收入的企图十分明显。北齐河清三年令规定十家为比邻,五十家为闾里,百家为族党[81],百家内有三长13人,人数比李冲建议的125户有三长31人少了18人,比百家内帅25人少了12人。北周将三长改为二长,据研究也有这方面的用意。[82]三长人数减少,他们所负责的民户增多,责任加大,待遇没有相应增加,反而受到威胁,其处境并不乐观。
  因此,纵然存在豪门为三长的现象,通常“三长”责任众多,风险不少,待遇菲薄,非人所艳羡,对地方豪右吸引力不大。当然,这只是分析朝廷的规定得出的结论。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三长”的确也不为人所重视。
  北朝立三长后所刻的1800余种造像记的题名中,目前仅发现三例题写了造像者的“三长”头衔。两例前文已引述过,另一例是出土于今陕西蒲城县西北20里的雷村的“昨和儁一百五十人等造四面像”,该像完成于北周保定四年(公元564年)九月八日。像的正面题名有“南面中堪像主党钳耳荣欢”,背面第一层供养像题名中有“弥勒开明主乡党昨和善”。[83]余下的造像题名中尚未见到注明“党”、“乡党”或“族正”的。前两例造像活动均由地方守宰发起组织,敬显儁是以颍州刺史的身份募化百姓兴建宝刹的,巨始光则是作为高凉令,“合县文武邑义等”造像,并云“辄率文武乡豪长秀,并竭丹诚,敬造石像一区”。作为统治的基层触角的“三长”出现在二碑的题名中并不奇怪。倒是其他的造像活动中极少有造像者注明自己的“三长”身份,值得玩味。
  根据敦煌文书与文献,三长制的确实行到隋初。[84]在由众多百姓参加的造像活动中必有“三长”参与,但为何极少见于题名,这是了解“三长”在村落中实际地位的重要线索。
  如不少造像记所示,造像者对于自己所获得的一官半职颇为重视,津津乐道,往往不厌其烦地刻在本人的姓名之上。北魏正始五年(公元508年)四月二十七日,一个名叫史市荣的人在龙门石窟古阳洞造“释迦文象”,当时此人为“阙口关吏”[85],即把守当地关口的小吏,职位甚微,不见前后职令,应属流外浊职,但此人仍不忘刻在记文上。类似的造像记文还有不少。更有一些还要写上得官的具体细节。北魏永安二年(公元529年)十一月十日雷远造像题名写道:

  □州□忠郡□□县雷阿远,年七十六,今假忠部太守,永安二年十一月戊寅朔十日丁亥授[86]

把授官的具体时间写得一清二楚。次年三月七日李黑城等造像题名做“被旨假征虏将军,板授敷城太守李黑城”,以下十人书法类似。[87]强调将军名号得自诏旨,而不是地方守宰私加除授,突出其合法性。北齐武平五年(公元574年)四月十三日完成的张思伯造浮图记写得更为详尽:

  (思)伯父旨板许昌本县令,授职尚书杨伏荣。伯身颍州刺史元永用为州兼主薄,刺史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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