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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三长制”四题

时间:2009-7-24 13:53:17  来源:不详
王字子璋召补西曹书佐,太守姜术选用郡中正。弟愿成,郡兼主簿,高太慰(尉)围颍州城千人营主。[88]

一篇记文有关佛教的内容没几行,父子兄弟的仕宦履历倒列了不少,不但举出所任官职,还记载了由何人授官何人召补。张思伯造像立记除了求福,还要借机宣扬其家的仕宦经历。对朝廷与士族来说,郡守、县令都是为人耻居的职位,板授郡守、县令以及州郡辟除的僚佐更不屑一顾,但在身处基层的百姓的心目中,这些官职就足以令他们感到荣耀了。还有不少人在记文中镌刻了他们以前担任过的官职[89]。现在虽已是一介平民了,以前做官的经历仍然值得夸耀,这些职位作为“官资”也体现了个人的地位,也要刻在碑上,传之后世,表现了同样的心态。
  这种心态不仅见于造像记中,墓志中也有所体现。北魏正光元年(公元520年)的邵真墓志开头便说“魏故阿阳令假安定太守邵君墓志铭”,邵真死时已99岁[90],安定太守当是因他高年而板授的。孝文帝以后,朝廷常板授高年耆老官职。[91]在朝廷看来,这不过是尊老的象征性的称号,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被授者及其家人则很看重。生前可以为荣,死后还要刻在墓志上,带入地下。
时风所及,“乡豪都督”之类不见于“职令”的权宜之职都不忘刻在碑上[92],却极少有人愿意把“三长”的职衔刻上,这只能说明“三长”不为时人所重视。身为“三长”者参加了造像活动也不愿意注明自己的身份,暗示他们在村落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也不足挂齿。
与“三长”情况相近的是“民望”。民望作为官方认定的地方头面人物,参与官方发起的各种活动,如建塔立像、修桥筑路等,并出现在相应的碑文题名中,如“张猛龙清颂碑”、“敬史君碑”与“义桥石像颂”中[93],而在纯由普通百姓发起组织的造像活动中,尚未见到“民望”的题名。
  这两种人在民间的处境表达了朝廷与民间之间的某种紧张。其原因不在于“三长”职责与待遇失衡,而是由于他们作为朝廷的触角在乡村所扮演的角色。他们要为朝廷的利益控制人口,避免隐丁匿口、逃户与私度,还要替朝廷征发赋役。北魏末年以降,随着形势的发展,兵燹不断,赋役日多,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这些都是违背百姓利益与愿望的,可以说,正是百姓与朝廷利益上的对立与“三长”身为官方代言人的角色,使得他们在民间处境尴尬。这种状况后代同样存在[94],直到今天在农村都还未完全消除。                                                                   


 
[1]《隋书》卷二《高祖纪下》,第32页,正史均为中华书局点校本,下同。
[2]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龚泽铣中译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3页;韩国磐:《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6-88页;魏明孔:《北魏立三长、行均田孰先孰后》《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2期,第45页。
[3]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卷中,第684页。此说原出自柳诒徵与钱穆。
[4]志田不动麿:《北魏三长制制定年代考略》《历史学研究》第3卷第6期,1935年,第63-66页;缪钺:《北魏立三长制年月考》,《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第49-50页;朱绍侯:《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9页;高敏:《北魏三长制与均田制的实行年代问题辨析》《史学月刊》1992年第5期,第14页。
[5]唐长孺:《北魏均田制中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59年,第16-20页。 
[6]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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