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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

时间:2009-7-24 13:53:30  来源:不详
明。
    第一,专制主义的国家机器拥有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和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为了养活这些官吏和军队,以及支付皇室巨大的开支,这就需要强迫农民缴纳赋税和从事无偿的徭役。小农经济的繁荣或凋敝,直接关系到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能否从农民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因而也就成为它盛衰的一个重要标志.
    《商君书·去强》说:“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秦国从商鞅变法以后,一直很重视发展小农经济。秦始皇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和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秦国的小农经济为他提供了雄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后来,随着秦朝统治者对农民剥削和压迫的加重,造成“财匮力尽,民不聊生”,以至社会生产被拖人绝境时,这个煊赫一时的专制主义王朝也就被农民起义所埋葬了。西汉的情况也有些类似。没有汉初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所带来的小农经济的繁荣,就没有封建国家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汉武帝就不可能“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⑥,并且把封建专制主义的国家机器进一步加以强化。当他为了应付封建国家的巨大开支而加紧对农民的搜刮,加上地主阶级的巧取豪夺,以至迫使大批农民破产流亡时,鼎盛的西汉王朝也就显出危机四伏了。可见,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为了巩固专制主义的统治,就需要维护小农经济的稳定,必须“养鸡取蛋”,不能“竭泽而渔”。谷永说:“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上亡。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⑦也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封建小农经济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它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诸如生产水平的低下,生产技术墨守陈规,商品交换不发达,生产规模细小、分散和落后等等,造成大多数农民处于一种闭塞无知的精神状态。他们只要能够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挣得最低的生活条件,就会默默地忍受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的压榨。封建专制主义正是利用农民的这种不觉悟以维持其残暴统治的。
    《史记·陈涉世家》记载,陈胜在地主家当雇农时,有一次对佣耕的伙伴说:“苟富贵,无相忘。”他的伙伴取笑他说:“若为佣耕,何富贵也?”连富贵都不敢向往,这正是农民悲惨的生活条件给他们造成的一种精神创伤。秦始皇和胡亥、赵高的暴政,使“天下苦秦久矣”,但是农民在长时间内并没有起来反抗。《汉书·伍被传》中对此有一段很生动的叙述。伍被说,“秦为无道,残贼天下”,“当是之时,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馈,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百姓悲痛愁思”,“离心瓦解”,可是他们要起来反抗暴秦的统治却非常困难。“欲为乱者十室而五”不行,“十室而六”和“十室而七”也不行。要等到“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父不宁子,兄不安弟,政苛刑惨,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怨上,欲为乱者,十室而八”的时候,才有可能爆发大规模的起义。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一样,带有宗法制的特点。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作为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是在父家长的指挥下进行生产的。家庭成员对于父家长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在一个家族内部,族长也拥有绝对的权威。这种天然尊长的封建宗法关系,为专制主义的统治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从战国到秦汉,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为了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都竭力宣扬事君与事亲一体的伦理纲常。《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礼记》说:“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班固撰《白虎通义》,以阴阳五行的学说解释三纲六纪,更进一步为君权、父权的结合提供了神学的依据。对君权的绝对服从,既是政治上人身隶属关系的规定,又是伦理纲常上尊卑名分的要求。这一套封建纲纪的说教,不但在统治阶级中,同样也在农民阶级中,起着精神枷锁的作用。
    第四,细小、分散和宗法性的小农经济,还使农民群众无法摆脱天命论的支配。他们不仅迷信自己的悲惨命运是命中注定,而且迷信统治他们的皇帝也是上天的安排。他们在政治上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因此,他们不但从小就养成对专制主义皇权的崇敬和畏惧.还很容易产生对“清官”老爷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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