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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恆先》初探

时间:2009-8-8 16:58:37  来源:不详
先者,“有” (待)“ (無)”言之,後者學(校)比焉,舉天下之名虛 (屬),習以不可改也。

       “ ”以“知幾而巟(無)思不天”之“巟”字為聲符,“巟”讀為“無”,因此“ ”也可讀為“無”。“ ”,包山楚簡之文書簡中習見“ ”字都讀為“屬”。

“恆氣之生因言名”位于第8和第9號兩簡聯接之處,如何理解這一句,關係到是否需要像龐樸先生那樣調整簡序。

據《恆先》前文,“恆先無有”之“道”是絕對的“無”,“或(域)”跟“氣”這一對概念都是屬於“無”的範疇。“或(域)”是相對的“無”,而“氣”是相對的“有”,是處於“無”跟“有”之間的特殊角色。“有氣焉有有”的“有”才是絕對的“有”(實有)。綜合上下文來看,《恆先》作者認爲,“名”如果相對於“實有”而言,應該是可以不斷追溯到某個“實有”上,但是“實有”來自“氣”,“氣”卻是相對的“有”而非“實有”,所以“名”就不能落到“實有”上,更不能據“名”以説明這個相對的“有(“氣”)。相反,必須以屬於“無”的範疇的相對之“有”——“氣”來説明“實有”進而為“實有”命“名”。據此分析,“恆氣之生因言名”一句可理解為:在“恆氣”得以定義之後才能説明“有”和“名”。接下來的“先者有待無言之,後者校比焉”和“舉天下之名虛屬,習以不可改也”都是對“恆氣之生因言名”這一句的闡發。基於這樣的理解,原簡序是可以講得通的,也合乎《恆先》上下文的脈絡。

       體會文義層次,“先者,……”跟“後者……”這種結構,是表示前後兩個陳述句的次第關係,前者為後者鋪陳條件,相當於“先是如何如何……之後就……”。

先是“有”需要借助“ (無)”才能證明有“有”,之後萬物才能“校比”於“有”而存在。從《恆先》作者看來,因爲“名”暨“有”本來都是“無”,這個“無”可以追溯到絕對的“無”,所以,舉凡天下之名都是虛無所屬,只是習慣成自然而不可更改。“虛屬”之名就是“廢名”,據此,下文“舉天下之名無有廢者”應該表示一種假設的情況。“習以不可改也”可參看《荀子·正名》:“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

關於“‘有’待‘無’言之”的解釋,還可以參看《墨經下》:“無不必待有,說在所謂”及《經說下》“無:若無焉,則有之而後無;無無焉,則無之而無”,伍非百先生釋曰:

此破“有無相生”之說也。“有無相生”見《老子》,相生,即相待之意。“無”之名,待有而有。“無”之實,離有而無。……《莊子》曰:“泰初有無,無有無名。”又曰:“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耶?”又曰:“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有適有乎?”又《老子》曰:“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莊子·庚桑楚》篇曰:“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又不能以有爲有,必出乎無有。而無有一無有。聖人藏乎是。”此皆善談“無”之二相(原注:“有之無”與“無之無”,即相對之無與絕對之無,是為無之二相),與《墨經》對諍。蓋有無之說,墨家主有,道家主無。主有,故承認有“有之無”,而不承認有“無之無”。主無,則將“有之無”與“無之無”合竝為一,而歸於“無有”。主無者,以“天下萬物皆生於有,有生於無”,故言“有無相生”,主有者以“有無焉,則有之後無,無無焉,則無之而無。”故言“無不必待有。”二義為墨、道兩家物之辨所自出。[1]

據此,《恆先》“‘有’待‘無’言之”正是跟《墨經下》“無不必待有”相對而言。

       李零先生讀“學比”為“校比”,引《周禮·地官·黨正》“以歲時立校比”文,未多做解釋。這裡補說一下“校比”的含義。

       “校比”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攸戒鼎銘文“用校于比”[2],或稱“比(《左傳》作“庀”)”,《周禮·春官·宮正》“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鄭玄注“比,校次其人在否。玄謂版,其人之名籍;待,待戒令及比。”《周禮·地官·小司徒》職“九比”、“乃頒比法”“及三年,則大比”《疏》“凡言比者,是校比之言”。或稱“校”:《周禮·地官·黨正》“以邦比之法,率四閭之吏,以時屬民以校”。《國語·齊語》稱爲“比校”:“比校民之有道者”,韋昭解:“比,比方也;校,考合也,謂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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