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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光朝漕政

时间:2007-3-9 16:49:29  来源:不详

清承明制,仰给东南漕运,漕政固为有清“一代大政”。但是,漕运无非是清朝封建专制躯干上的赘疣,随着“康乾盛世”烟消云散,清朝统治衰朽,其弊日深。迨道光一朝,已是积重难返,虽有士大夫各逞巧思,试图起痼救弊,但末世运消,将萎之花,终不可复振。

 

 

漕政的基础在漕粮之征收。道光朝州县征漕,贪赃枉法,勒取无艺,实达敲骨吸髓的地步。计其虐民之术,主要有三:其一,百般浮收。民间交米原有定额,州县纵容丁役上下其手,多方削。计漕额,“凡地一亩有零,无论一分一厘,皆并作二亩;米一升有零,无论一合一勺,皆并作二升”;及收米,则又有淋光、踢斛、提猪、样盘米、贴米诸名目。此外,尚有水脚费、花户费、验米费、灰印费、筛扇费、仓门费、仓差费等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总计道光初年,“江南之米,每石加至四五斗,河南、山东则加至三石有余”[1]。道光五年诏定八折收漕为合法,“此外不得浮加颗粒”。但这公然加赋的上谕仍成具文,至道光末年,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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