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火车运漕,而不愿罢漕买食的主要原因。
《清朝续文献通考》的作者刘锦藻评论说:“究其实,河运不如海运,海运不如改折,改折又不如畿辅农田,足以裨益本计”。[39]道光朝漕政正相反:屯田不议,改折不许,海运停行,余下唯有“恪守旧章”,补苴罅漏而已。历史判明:漕运既为封建专制制度之赘疣,它只能偕清王朝以俱亡,而不可能独善其身。
四
漕弊日亟加剧了道光朝的统治危机。
漕弊的直接恶果,是京师仓储日减。清朝规制每年额征漕米约三百余万石,但道光十年后,收仓漕粮锐减,“每年缺至百余万石之多”。[40]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除了水旱灾害被迫缓减漕额外,主要有二:一是州县以交作欠,灾射利与移漕赔垫。州县的灾欺蒙是严重的。二十八年有人奏:“江苏省上年缓征漕粮,并未刊刻滕黄,易知单内,亦未注明应缓数目,民间照旧完纳”。[41]由此可见一斑。所以魏源说:“然而(州县)每年不致误漕者何哉?则报灾为之也。.......计江浙两省,每岁缓漕不下百万,岁复一岁,天庾安得不空,此京仓缺米所由来也”;[42]二是帮丁与仓胥的侵盗。帮丁为补亏空,常于山东一带沿途卖米取值,亏额错搀杂或药水胀发,届时行贿归仓。仓胥勾通贩徒盗米,回漕影响尤巨。其时通州、天津一带设有大铺屯集。黄爵滋奏称:“回漕不办,则外省之运解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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