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4页,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5辑第943种,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能务实方能变通, 薛福成的目标是“先作势欲战而以和为归宿之地”(注:薛福成:《与张副都御史书》,《薛福成选集》第207页。 )作出应战的强硬姿态是为了有条件的,保证中越利益的和,这条件就是“划界”。
“划界”经历了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中薛福成的利益要求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有所不同。1882年宝海提出在红河中间某地划界,对此,李鸿章和总理衙门都表示认可,而熟谙外交事务的薛福成却有不同见解。他认为宝海提出的“在红河中间某地划定界限,北归中国巡察保护,南归法国巡察保护,并互相立法,将越南之北圻全境永久保全”的方案是不能接受的。这是因为:第一,“仅曰保全北圻,则北圻以外,如顺化都城,即非所保矣,万一此约既定,彼即进取越都,我将不能过问”;第二,“红河以北之地,不及北圻之半,是中国所巡护,仅有越地五分之一,未昭平允”。(注:薛福成:《与法兰西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170页。)薛福成提出:“似宜如总理衙门所议, 北圻归中国保护,南圻归法国保护,以与之磋磨。虽明知彼必不允,然进求乎上,仅得其次。”他自己知道由中法分别保护南北圻希望不大,但如果以此为基础与法谈判,达到“红河以北北圻之地归中国巡查保护,南圻归法国巡查保护,而红河以南北圻之地和都城在右圻之地仍由越南自为经理”(注:薛福成:《与法兰西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171页。)的目的,对中越则是相当有利的。这是第一阶段, 薛福成此时的利益要求是超过李宝之协议的。
宝海被撤,李宝之协议化为乌有,薛福成的利益要求随之起了变化。面对吃紧的形势,薛福成提出“三策”:“仍令滇粤诸军,分扎北圻诸省,作欲进趋东京之势。法虽济师,不过千人以外久之当设词转圜,或仍与宝海所议无甚悬殊而后止,此上策也。”;“以滇粤各军分守红河以北各省,同时收用刘永福,万一越南为法所灭,中国即划江而守,犹得彼越地三分之一,此中策也。”;“敛兵入关,聊固吾圉,究之越南终为所灭,永福终为所并,而滇、粤边境亦日益多事,此下策也。”,(注:《答张副都御史书》,《薛福成选集》第206页。 )这是“划界”的第二阶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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