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策”中薛福成的利益要求已是仅为实现李宝之协议,并将其视为理想结局。
薛福成既非如清流一般强硬主战,又非如代理两广总督裕宽、云南布政使唐炯等一般一味求和,走的是第三条道路,介于和战两端。其实从全局上说,在敌强我弱的前提下,为免于在战败后丧失更多的权益,应当主和,在这一点上薛福成显然要比清流清醒得多。从具体而言,和局中又有一个权益得失多少的问题,而权益得失的多少又是以双方实力的强弱程度为转移的,为了尽可能地少丧失一些权益,则必须加强武备,在这一点上薛福成又要比那些主张不介入法越事的地方督抚们来得坚定。列强侵略中国为已成之局,自不免会步步进逼,当其要挟不遂而将战争提上议事日程时,中国方面当然不能予取予求,也只有起而应战,但若能稍挫敌锋,当可达成较为有利的和局。薛福成从他的“守在四夷”的基本态度到“划界求和”的变通正是遵循这战与和的辩证逻辑发展而来的,这种识见要比那些和战各持一端,在朝廷上争论不休的官员高上一筹,但历史却并未因他的识见而转入令人期待的轨道。
三、旧约、驱逐与引水—薛福成在镇海战役中的外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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