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胜利固然是巨大的,但它并不是决定性的胜利。因此,在攻下南京后,迅速行动的目标应是摧毁清王朝的政权。杨秀清等太平天国领袖没有这样做,解放南京的胜利,实际上则成了太平天国由进攻到保守的转折点。正如哈□在《太平天国亲历记》中所指出的,“南京的占领至是已经成为太平天国成功的致命伤。任何一种成功的起义,都决不能放弃进军的军事行动;起义一采取守势,它的威力就会受到挫折,除非它具有某些奇异的组织。革命成功的要素乃是迅速行动,一旦抛弃这点,旧制度的集中统一的力量就会十分便利地被运用来攻击革命。”这个分析,当是中肯的。如果不给敌人有“集中统一的力量”这个时机,那么,正在混乱和恐惧之中的清王朝,就不可能阻挡太平军对首都北京的占领。
南京建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与失策,虽然作为太平天王洪秀全应负重要责任,但掌握实权的杨秀清当时是能左右局势的,而且最后是他听了水手的话才下决心建都南京的,这是杨秀清的一个大过错。
《天朝田亩制度》与《照旧交粮纳税》
一八五三年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立即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这是一个彻底地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纲领。把天下的田地看成是上帝的财产,规定“天下皆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按照这样一个社会方案,除了个人食用所需外,一切剩余皆归国库所有,因而也就不存在着“交粮纳税”的问题了。至于土地制度则采取“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被处不足,则迁此处。”用一种平均主义的办法来划分土地,以此来代替封建土地所有制。而分田的标准,即按人口,“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将农村的*、经济、文化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地方政权按军事组织体系建立起来,农村规定由二十五家组成一个基层单位,由两司马负责组织生产管理财务,二十五家中的婚丧大事的财务开支均由两司马按规定从国库支用。洪秀全和杨秀清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这个理想化的方案,在千百万农民处于无地和少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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