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贫困的情况下,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在很大程度上鼓舞和动员了广大人民群众去从事革命斗争。但是,这个方案是从农民狭隘的眼光出发的,这种绝对平均主义的图案,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是纯粹乌托邦的一种幻想。从现有的材料看,平分土地是没有实现过的,按照“无处不平均,无处不饱暖”的原则来组织农民生活,也是没有实现过的。
既然理想化的方案实现不了,急迫的财政收支问题就必须找到一种解决的手段。实际上,一八五四年前,太平天国管区就在许多地区实行了按亩征税的办法。到一八五四年,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曾上奏洪秀全,要求在安徽、江西等省实行“照旧交粮纳税”,理由是“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库”,(《贼情汇纂》203)正式把交粮纳税加以合法化。这个转变有人认为是杨秀清在搞复辟、倒退。其实,这是不确切的。“照旧交粮纳税”的措施,说明杨秀清等人在革命实践中,并不坚持空想的理想图案。面对着“兵士日众”,国库空缺,天京粮食供应极度紧张,军需和国库的补给,必须迅速解决。太平天国在解放天京后,普遍实行圣库制度,由圣库供给军民的生活资料,仅天京每月即需供应米达“三十余万石”,(《贼情汇纂》太平天国三278。)只有“照旧交粮纳税”是最简便和切实可行的。
所谓“照旧交粮纳税”,并不是说照旧的向地主交粮纳税,而是向太平天国政权交粮纳税”。反动文人汪士铎在《乙丙日记》中曾记载,江苏陈墟桥蔡村,全村千余家都仇恨清地方官吏,原因是因为他们到村里收钱粮,而对太平天国政权收钱粮则说“吾交长毛钱粮,不复交田主粮矣!”(汪士铎《乙丙日记》。)由此可知,过去农民除交官的钱粮外,还要交地主的租,农民受到封建王朝和当地地主的双重压迫,而在太平天国政权则只收粮税一次,农民就不复交地主粮了。实际上,在强大的革命风暴冲击下,地主分子*的*,逃亡的逃亡,大片土地成了无主的土地,许多农民把这些无主土地占为己有,太平天国以“实种作准”,承认他们占有土地的合法性。而“照旧交粮纳税”,在某种意义上看,则承认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进一步打击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际上,即使当时一部分留下来给地主,农民对他们抗租抗税,拒不交租,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也只成了虚设。据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自述,他在安徽芜湖有田产二千一百二十六亩,自一八五三年后“籽粒无收”。(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稿》119一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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