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打算变法则已,要变法,便不应舍去日本这个榜样,找另外的道路。日本变法条理虽多,“其大端则不外于大誓群臣以定国事,立制度局以议宪法,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多派游学以通新学,改朔易服以易人心数者。其余自令行若流水矣”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十二,第40页。)。或者说,民选议员,是“泰西各国之成法,而日本维新之始基”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六,第14页。)。康有为反对洋务派的专讲洋枪洋炮、“西学为用”,认为必须开国会,行宪法,坚定不移,毫无含糊之处。
但是百日维新中,康有为以自己的名义上的条陈、奏折中,始终没有见到有开国会、行宪法的建议。《戊戌奏稿》中的这类字样,都是后来伪造篡入的。真奏稿上凡是讲到变法要从根本变起的地方,都是说在宫中设制度局,讨论新政。舆论造的不少,原来康有为赞成开国会的思想是一回事,关于变法的实施政策另是一回事。道理上、原则上他认为应当立宪、开国会。*实践上,他只主张在宫廷开制度局。改良派一争取到接近皇帝的机会,马上就把自己的*纲领抛到一边去了。他们在实行立宪政体的问题上,先亲手与洋务派划分界线,然后又亲手消灭了彼此间的界线。
这种背弃自己*纲领的行动,康有为是极力坚持的。他自己说: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上疏请开议院,“上本欲用之,吾于日本变政考中,力发议院为泰西第一政,而今守旧盈朝,万不可行。上然之”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8页。)。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里反对中国开议院,主要是在“民智”低下问题上做文章。他说:“民智”的基础在于设立学校,而学校与议会的关系是相联系、相终始的。“故学校未成,知识未开,遽兴议会者,取乱之道也。学校既成,知识既开,而犹禁议会者,害治之势也。夫议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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