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官商就是由户部、工部、内务府、及国家令各级政府招募而来,直接承担国家的经济任务的商人,或者是经营国家专卖商品的商人。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就是官商。官商与民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民商中的部分人可以被招募成为官商。官商不再被招募时,就变成民商。一个商人也可以在不同时期,充当不同性质的商人。89
政府利用官商,进行专卖商品的经营,以确保财政收入;采买铸币材料,解决财政中的困难;参与对外蒙古、朝鲜等国的贸易;运输军需物资,金川战争的军需,都“招商包运”;90 驻西北边防的军队,由官商“承运军需籽种”。91 此外,官商还运输军粮、农用工具及其他物品;减灾赈灾,每当各地粮食缺少,价格上涨时,各地方政府都招商运输粮食,道光年间,“江淮等属被水成灾”,“奉恩旨招商采买米麦,运往灾逼销售”。92 当然在紧急救灾情况下,并非全都招募官商进行,也临时雇用民商运输。国家把官商“当作施行财政政策”的一种工具。93
官商是应国家需要而产生的,又直接为国家经济服务。他们既享受国家给与的经营优惠政策,又必需为国家财政缴纳更多的税款,这就必然受到政府的严格管理和控制。官商享受优惠政策表现在多方面。
其一有免税特权。茶商自卖的茶叶不纳税。乾隆九年规定,铜商办铜“经过各关免其纳税,每年额办之外,如有多余,听其自行贩卖。”94
其二,官商可以从国家提供的低息贷款中得到好处。官商办铜都是“预领价银”,“每因限期宽裕,将本年所领币项,营运射利,新旧挪移”,从中取利。95 康熙时期,国家多次下拨款项借给盐商,四十二年,借给两淮众盐商周转资金一百万两;四十三年,又借给长芦盐商张霖、查日昌等八人周转资金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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