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司法豁免权。”105 大多数官商依靠报效、捐输取得官职,或者得到某种经营中的利益。因此报效、捐输对官商来说,并非仅仅是“一种*荣誉”,没有实际好处,他们是不会做的。
2、民商
对于官商以外的商人,这里称为民商。政府对民商推行的是一种宽松的政策,放手让商人在市场上自由竞争。除了收税之外,商人经营什么?价格多少?如何运输?怎样储存?完全由商人自己决定,对此政府没有行政干预。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长江上中游地区与下游地区;西江流域等这些具有粮食供求关系的地区,粮食价格在各地的需求与供应之间,有一种连动性、相关性;而且在苏州、杭州及长江三角洲的大部分地区价格变动通常具有同步性。106“米谷自衡州而下多聚于此,【湘潭】大约视湖北、江南之时价为低昂,倏增倏减,初无定局。”107 这说明湖南市场粮价与湖北、江南粮价之间的连动关系,是从府与府、市镇与市镇之间点到线,和地区与地区之间面与面的连动。同理,其他有供求关系的商品,其价格也会有连动性。康熙三十年夏,“诸商人闻江北旱蝗相继,争籴米而东,舳舻首尾相衔,蔽江而下。汉江之间,米价日增,而江南依然如故,利之所在,人争趋之,反贵为贱,翻贱成贵,甚矣。”108“贵之征贱,贱之征贵,货财生殖,自古如斯。”109 供求关系引起市场上商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可见在市场的竞争中,价值规律在操纵商人的经营,调节各类商品的价格,决定着商人的投资方向。
政府的政策、法规主要反映在保护商人利益方面。为商人旅途安全,各地方政府设置导航标志、救生船、巡船、卡房等设施,并派兵执械护送。110 在沿海运输中,政府针对商人经常遇到海滩等危险,制订一些保商措施。如向近海邻国发函,请邻国对遇风漂至各该国领海的中国商船和滩民“收养解送”。111 琉球、韩国、日本曾多次救起中国滩民,送资遣返回国。雍正九年在法律上规定:“商船在洋遭风落浅,巡哨汛守兵丁不为救护,转抢夺财物,拆毁其船,以致商人毙命,或未致毙命,皆照例分别首从治罪。” 112 对沿海居民抢劫搁浅商船财物,严行禁止。113 福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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