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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财政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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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8: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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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和织造费也是清政府的经制岁出项目。采办的物品主要有颜料、牛筋、黄蜡、白蜡、桐油、纸张及茶、木、铜、铁、铅、布、丝、麻等,各依土宜在各省采买,于正项钱粮内支销。乾隆时此项开支,每年约为银12万余两。织造经费用于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供办御用和官用的绸缎、绫罗、布疋及祭帛、诰轴等物。乾隆初,三织造处共有织机1800余张,机匠5500余名,其他匠役1500名,每年支销工价、水脚、机匠口粮等项银10余万两。
采办和织造经费不完全是国用开支,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为皇室内用开支的。前述行政、工程等费中,也有些属皇室用费。不过,在清前期,内廷用费从国库开支的尚属有限,大部分还是在内务府收入中解决,与同、光时期的情况不同。当时的内务府用费也较节俭,乾隆时的岁支仅约为银60万两。
(八)保息及救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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