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阶级的“损不足,以奉有余”,之剥削造成了“弃人”和“弃物”。在“多忌讳”的社会,被奴役的劳动者是常遭杀害的,所以说有“弃人”在“奇物滋挠”的社会,剥削阶级以获利润为目的,所以说有“弃物”。因为,在日益发展的生产劳动中,并不是人人都怀“伎巧”,个个能制“奇物”。在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竞争中,无“伎巧”之人,就有可能成为“弃人”,当生产出来的物品不能进入流通领域产生交换结果,实现价值时,就有可能成为“弃物”。另外,老子认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道德经》第75章)。在古代社会“税”是养育统治者的工具,老子痛斥统治和剥削,那么“超经济的剥削”——税,自然就在否定之列。正是有产阶级的贪财无厌和统治者的横征暴敛造成了贫富的极度悬殊。
基于财富悬殊的现象,老子提出了“圣人不积”的理想分配方案,反对积累私人财富。“不积”的社会分配思想,是同老子对道的本性的看法一致的。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它是“万物之宗,、“天下母”,道的运动变化使事物各向其反面转化。老子认为,私和欲是同道本身的素朴纯真相■悟的,过多地聚积私人财产,就破坏了道,违反了自然。提倡“不积”的思想,更主要地是老子认为“积”会激化社会矛盾,导致被统治、被剥削者起而用暴力反抗,致使统治者、剥削者所积累的财富连同这些社会势力[注: 势力 拼音: 解释: 1.权力,处于高位而产生的威力。 2.泛指政治?p经济?p军事等方面的力量。 3.方言。犹派头,架子。]本身都无法保全。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46章)。
“持而盈盈,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道德经》第9章)。“多藏必厚亡”(《道德经》第44章)。
与“圣人不积”的主张相一致,老子在财富分配上赞同平均主义的状况,并进而提出应当“损有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