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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经济思想管见

时间:2011-11-1 12:00:36  来源:不详
补不足”。但“损有余补不足”,就要对当时的分配制度进行变革,这又同他主张的“无为”“无事”思想相矛盾,怎么办?老子就以天道来晓譬人们: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注: 清代东北政区名。顺治元年(1644)﹐以盛京(今辽宁渖阳)为留都﹐置内大臣统辖东北全境。康熙後盛京将军辖境﹐东至兴京边二百八十里吉林乌拉界﹐西至山海关八百馀里山海卫界﹐南至金州(今辽宁大连)南境七百三]下?唯有道者”(《道德经》第77章)。

为了调和分配问题的对立和矛盾,老子以天道和人道做比较,告戒剥削者和统治者不要再“损不足以奉有余”来增加自己已经有余的财富,而要自觉地“损有余补不足”,这样做也并不是要他们把多余的财富分给别人,只不过是限制一下自己的贪欲而已,而且这样做的结果不会损害他们的财富,而是有利于保全和增加自己的财富。在老子看来,“既以与人己愈多”(《道德经》第81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道德经》第7章)。这充分表现了老子对社会分配矛盾的无可奈何又试图调和的心情。

“我无事而民自富”的管理法

  与老子政治观上的“无为而治”相适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子主张“我无事而民自富”(《道德经》第57章),认为统治者对经济的管理也应采取“无为”的态度。

春秋战国时代[注: --地图 广义的战国时代指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 年,而实际上具体时间应该是从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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