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注:《通考》卷二○一。)其中后两种会要于绍兴元年、三年分别有人上进(注:《崇儒》四之二一、二三。),可能即为本次所校者。
以上三次,所校皆为北宋官修史书,且皆在绍兴年间。
第四次为校《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略作《长编》),李焘之《进书表》中明确记载:“臣先于去年(指乾道三年)八月……奉圣旨依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奏,取臣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校勘,藏之秘阁……”(注:《四库》本《长编》前之李焘《进书表》,又见《崇儒》四之十四、五之三七。)《长编》最终成书在淳熙十年三月六日(注:《玉海》卷四七。),即在上述校勘之十五年后。
本次校勘与撰写穿插进行,这显然与《长编》本身卷帙浩繁有关,故不待完书便进行校勘。焘之《长编》引书甚众,因而此次校勘当以他校为主。
乾道五年,又对《徽宗实录》进行整理:“(李)焘又言:‘……近所修《徽宗实录》……疏舛特甚……乞……将《徽宗实录》重加(刑)[删]修,……仔细看详,是则存之,非则去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五,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书室藏本。)
此处李焘所言之《徽宗实录》,为“绍兴七年诏修,八年秋即史馆开实录院”,后“(逾二十年乃成)。”而此书虽“(再加增润)”,但仍“(犹多疏略)”(注:《玉海》卷四八。括号中原文为小字。),此次“重加删修”中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显然属于校勘范畴。更为重要的是:乾道七年校勘北宋实录时,不再校勘《徽宗实录》,故而本文将其计为一次校勘。
第六次为校六朝实录:“(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注:《崇儒》四之十四。)
本次校勘值得注意之处在于:雠校前搜求到不少相关资料,如绍兴元年“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濛上《太祖皇帝(五)[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注:《崇儒》四之二一。);绍兴三年“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上家藏……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及古文文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注:《崇儒》四之二三。),等等。在上述这些官方、私家所藏丰富文献基础之上所进行的校勘,称之为“精加雠校”,自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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