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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九品官人法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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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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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者、廉吏各一人之意。(注:对此古今学者认识不一。参俞樾《湖楼笔谈》四,《茶香室丛钞》,中华书局1995年版;劳干《汉代察举制度考》,《史语所集刊》第17册;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又武帝元朔元年诏曰:“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注:《汉书·武帝纪》。) 从文献中“九品官人法”产生于前,“九品之制”产生于后的史实来看,九品之制应是九品官人法的省称;从前揭《魏略》之中“九品官人法”与“九品”并出,且“九品官人法”在前,“九品”在后的用法亦可知,九品是九品官人法的省略。从孙楚的话,我们也可以看出,他用的“九品”,亦是“九品官人法”的省称。他说“九品,汉氏本无”,不是说汉代没有九品这种形式,而是说汉代没有九品官人法。(注:汉代已有九品论人的形式,参《汉书·古今人表》。) 从《通典》的行文,我们亦可以看出,杜佑是把“九品之制”、“九品”作为“九品官人法”的省称来使用的。《通典》卷一四《选举二》叙“九品官人法”曰:“魏文帝为魏王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人错杂,详核无所。延康元年,吏部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接下来,杜佑进一步解释说:“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兵兴,衣冠士族多离本土,欲征源流,虑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制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讨其根本,陈寿《魏志》言之太略,故详辨之也。”很明显,这里杜佑所用的“九品之制”、“九品”,都是“九品官人法”的省称。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省略,有时还源自于一些学者、文人对时尚文体的追求。六朝骈文盛行,为文者仿效成风。讲究对仗的骈文,在政论中亦屡见不鲜。如《晋书·刘毅传》抨击九品官人法说:“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又如骈文高手沈约在其《宋书》中,叙九品官人法之起源:“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所用的句子,都是修辞严谨、对仗工整、优美的骈文。 在汉语中,名词的省略,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不仅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这样的例证也不胜枚举。例如,我们所熟知的,1966年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那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在该年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注:《人民日报》1966年8月9日。),正式将其定名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但1966年至今,无论是在官方文献、私人著述还是大众口语中,将其省称作“文化大革命”、“文化革命”、“文革”都是非常普遍的(注:如邓小平就常用“文化大革命”、“文化革命”,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而使用其正式名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反而是很难看到了。以古况今,事理为一。
三、九品官人法还是九品中正制合适
《考辨》认为,把陈群创立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称之为“九品中正制”,“在文字表述上更为准确,内涵更为明晰,堪称是对这一制度最为简洁和最为完整的表述”。其“称谓简洁、内涵明确,更具有科学性……而‘九品官人法’一语,则是陈寿对‘九品之制’作出的一种带有解释和说明性质的文字,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既不是九品中正制最初的正式名称,也不是一种科学的和规范的称谓。”又说:“‘官人’在这里作动词,是对‘九品’称谓的进一步阐释与说明。后人不了解‘九品’即‘九品之制’才是九品中正制的最初名称,而误将‘九品官人法’作为九品中正制的正式名称。” 首先,如前述考证所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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