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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博简《民之父母》“五至”说论《孔子家语·论礼》的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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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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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尽,故自其得好恶之正者,则至乎诗矣!自其尽节文之官者,则至乎礼矣!自其调万物之和者,则至乎乐矣!自其极恻怛之隐者,则至乎哀矣!凡此四者之德,并行互致、交摄于所志之中,无不尽善,凡先王敦诗、陈礼、作乐、饰哀之大用,传为至教者,其事虽赜,而大本所由、和同敦化者,皆自此而出。”[14] (P1204) 庞朴也是这么看:“从字面上看,这五者不分轩轾,彼此平等;但在实质上,志却高出一筹,与四者有别。盖所谓的‘志’,乃心之所之,是人及其行为的形而上的动机,是统帅。而诗、礼、乐、哀四者,在这里则属于‘气’的层面,是受制于统帅跟随着统帅的种种行为……因此,‘诗之所至者,礼亦至焉’等三句,应该分别理解为‘志之所至者,礼亦至焉’、‘志之所至者,乐亦至焉’、‘志之所至者,哀亦至焉’,即理解为实质上的并列关系,而不为字面上的串联所迷惑,方能真正捉住五至的真谛。”[15] (注:庞朴在简帛研究网站上刊出《喜读“五至三无”》、《试说“五至三无”》等一系列讨论“五至三无”的文章,后结集为一篇《话说“五至三无”》,在《文史哲》2004年第1期发表. )以上注解均基于传世文献的“五至”,总结如下: “志”:志字的含义从郑玄开始就解错了,孔颖达疏不破注,错错相因解为“恩意”,这种解释受到后人很多批评,从宋人开始解为“心志”,后人多承此说。 “礼”:其含义认识一致且正确。 “乐”:对乐至的理解是一个难点。首先面临的是读音也即词义问题,是读为快乐之乐(音洛),还是读为礼乐之乐(音岳)。若读为礼乐之乐则很难与哀字相连,若读为快乐的乐又似乎难于和前面的礼至相连。清代学者读为乐(音岳),故而在乐(音岳)与乐(音洛)的转换上大费周张。而唐宋学者则直接读为快乐之乐,也能够解释合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乐”理解不同,归根结底在于对“哀”字理解的差异。 “哀”:清代学者将“哀”理解为悲哀,故而陷入乐字解释的两难境地;而汉、唐的郑玄和孔颖达都把握住了哀字推己及人的内涵,宋人游氏、马氏在此基础上明确解释为慈哀和忧,即哀恤,并一再申述推己及人之意。 新材料出土之前,清姚际恒已就“五至”五支点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过质疑:“《书》曰:‘诗言志。’故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则‘志’即在‘诗’内,不得分为二至。且章首是言民之父母,则五至皆谓至于民也。至‘志’于‘诗’,何与于民?其不得以‘志’为第一至,审矣!”[13] (P4868-4869)(注:姚氏接着议论:“郑氏以其不可通,故曰:‘凡言至者,至于民也。志谓恩意也。言君恩意至于民,则其诗亦至也。’以‘志’为恩意,曲解显然,即作者之意,亦岂尝如是?或‘乐亦至焉’之‘乐’音岳,‘乐之所至’之‘乐’音洛,欲取哀至之义,忽以乐(岳)字脱换作乐(洛)字,甚奇!(注与疏以三‘乐’字皆音洛,则礼乐不相接。陈氏《集说》上二‘乐’字皆音岳,则乐哀又不相接也。)”对“志”及“乐”的解释都有所批评. )前文已经辨明传本中的“五至”其实是“事、志、礼、乐、哀”,所以姚际恒的批评得到了出土文献的支持。目前,以上博本为依据形成了对于“五至”的新解说。彭裕商的看法是“物之及于民,君子爱民之恩意也要随之而及于民,即通过物而致恩意于民……恩意既已达于民,儒家治国以礼,故又当教之以礼……民既知恭敬谦让,则又当化之以乐……乐既及民,君子远虑,又当虑民之忧患,以达其哀矜之意于民。”其中“物”的外延包括惠民便民的各种政策措施;“志”依郑玄注指恩意;“礼”、“乐”、“哀”则分别对应下文“三无”之中的无体之礼、无声之乐和无服之丧。 季旭升对于这“五至”的理解又有不同:“‘物至’应指天地万物之理、当然包括人民之所欲……完全了解天地万物之理及人民的好恶之情就是‘志至’……能完全了解天地万物之理及人民的好恶之情,就能制定各种政策、规定来导正人民,使之趋吉避凶、各遂所生,这就是‘礼至’……礼是外在的规范,要以乐来调和,才能恭敬和乐……这就是‘乐至’(‘乐’音岳)……音乐能够传达人民最直接的情感,人民苦多乐少,要由此了解他们心中的哀痛,这就是‘哀至’。”新的阐释虽然基于新出楚简,但有些见解不若前人的见解合理。 综上所述,“五至”含义如下:“事之所至,志亦至焉”,事指事情,为民父母就要治理百姓,就一定要做事,但是不能机械地、消极地做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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