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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没有实施过科举吗

时间:2009-7-24 13:48:38  来源:不详
二名、算得业生二名,共十名;到九二七年制定《延喜式》时,大学寮这些得业生名额不变,仍维持十名。依此看来,九世纪以后,有逐渐以得业生作为省试应试对象,其及第人数自是有限,所谓百年及第不及百名说,是有可能的。

2、贡举及第叙位之改革

八世纪以后,日本对贡举及第叙位之改革,较重要者有三次,此即七七一年、七九四年、八○二年等之改革。惟七九四年之改革,实际乃对七七一年之补正。《养老.选叙令》「秀才出身」条《令集解》引宝龟二年(771)闰三月十五日敕云:

自今已后,有位见试以及第者,同阶以上加一等叙之。

《令集解》又引延历十三年(794)十月十一日官符云:

自今以后,出身得第之徒,先有本位者,于本位上计本第陪更加之,使后进辈有所希求。自余依令,以为恒例。

七七一年之制,指有位者贡举及第后,于本阶加一等叙之。七九四年之制,则未明定加一阶,其意指加一阶至数阶不等。此等改革,即将有位者与无位者之权益明白区分,目的在保障官人之既得利益,以促进官人阶层再生产之功能。桃裕行氏以为此等改革,与延历年间官吏任用考试之及格标准低下有关。[28]但桃氏对所谓及格标准低下,并无提出具体例证。既无具体事例可证明,愚意以为七七一年、七九四年之改革,实欲更进一步模仿唐制,以强化律令制。唐制指前引《大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条注云:「明经通二经已上。每一经加一阶,及官人通经者,后叙加阶亦如之。」此即取「官人通经者,后叙加阶亦如之」为依据,而对〈选叙令〉加以补充规定者。

八○二年之改革,系鉴于《养老.选叙令》对秀才、明经上下、中上及第者,仅作留省不叙位之处置,结果造成「白丁仅得留省,有位曾无所进,因兹赴学之流,无意果业,苟规容身,竞为东西」之现象。太政官遂依式部省所呈报之大学寮意见书,而奏请依唐令将秀才上下及第者,授与大初位上,中上及第大初下;明经上下及第者授与大初位下,中上及第少初位上。[29]

3、贡举考试的形式化

如上所述,贡举考试到九、十世纪时,文章科成为一枝独秀,文章得业生经省策试宣旨后,亦称为「秀才」。但十世纪以后,进士科似已废绝。由于国家所重视者为得业生,一般学生要应试甚为困难。于是九世纪末到十世纪初,又出现所谓「诸道举」与「诸道年举」的任官制度。「诸道举」,指大学寮文章道以外的明经道、明法道、算道诸学科学官,可推荐二、三名学生,无须经贡举途径,直接推荐给中央政府各机构,出任判官、主典(即四等官制之第三、四等),就个别的称呼而言,曰明经道举、明法道举、算道举,总称为诸道举。(见《蝉冕翼抄》,收入《群书类从》卷110第5辑)诸道年举,亦不经贡举考试,而由上述各学官推荐各学科学生给地方政府,出任判官(即诸国掾)。此等推荐学生任官方式,在十世纪以后似已成定制。[30]至于文章生,也有所谓「文章生外国历名」,系就文章生选取三人,经省试后,又称为「进士」,出任诸国掾,秩满后,给予「文章生散位」,然后叙任京官。(同前引《蝉冕翼抄》)(《除目抄》,收入《群书类从》卷109第5辑)另一方面,出现于九、十世纪之际的大学寮三大别曹:劝学院、学官院、奖学院,本为供本族子弟住宿及补习教育之需而置,[31]在十世纪中叶以后,也有「三院年举」事例出现。所谓「三院年举」,就是各该大学别曹无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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