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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一生水》与《曾子天圆》的宇宙论问题

时间:2009-7-24 13:49:03  来源:不详
,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而礼乐仁义之祖也,而善否治乱所兴作也。[35] 
火谓烛光之类,日谓太阳。火、日乃光源,此为“外景”。金谓铜盘、铜镜之类。水谓鉴之类。古人以鉴盛水,以见己之容貌。金、水乃光之反射体,故为“内景” [36]。没有火日作为外在物体,金、水之内将无“景”。明确火日与金水的关系,是我们解读《曾子天圆》的一把钥匙。 
现在我们再来看曾子所讨论的天地问题。“天之所生”谓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所有天体及其运行。“地之所生”谓地上的万事万物以及因四时、沧热、湿燥等因素形成的变化与成长。 
曾子首先明确天与地是“上首”与“下首”的关系。上首、下首自来无确诂,孔广森《补注》:“上首谓动物,下首谓植物。”殊误。《易·说卦》:“乾为首。”又:“乾,天也。”又:“坎为水,……为下首。”《疏》:“取其水流向下也。”此解过于空泛。旧注不明“上首”“下首”之所以然,多不着边际。首乃人之头部,古人俯身视鉴,己首在上,是为上首。首之影在下,在水中,是为下首。离开鉴中之影,无“下首”可言。天为上首,地为下首,此乃曾子打的比方。天好比人的头部,地好比水中头像之影。天之象,天体之运转决定了地上万事万物的化成。曾子上首下首说是对天地关系的总的规定。结合本文上面对《太一生水》中的“水”、“反映”等问题的讨论,可知曾子的这一说法是既生动又准确的。 
“上首之谓圆,下首之谓方”,圆在这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覆盆之圆,方在这里也不能理解为棋盘之方。曾子既云“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掩也”,则曾子本人已经否定了这种简单理解。天体为圆,天体的运行轨道为圆,物质运动周而复始,其轨迹近似于一串圆圈,因而“上首之谓圆”应是不难理解的。 
问题出在“下首之谓方”上,千百年来,由于将“方”简单地理解为棋盘之“方”,出现了一连串的误解,董楚平先生对此作过详细引证[37]。董楚平先生是不相信“天圆地方”说的,他批评曾子说:“他不相信大地方形,却又坚信‘天圆地方’这句古训不会有错,要为它辩护,于是避‘形’而就‘道’,耍其偷换概念的玩艺。”信芳按:此非平允之论。由“天道曰圆,地道曰方”紧缩为“天圆地方”,后世又据“方”引申出“主执圜,臣处方”[38]、方正等政治伦理的涵义,此“举烛”之类,本无可厚非。然据此逆推,断言曾子“偷换概念”,显然是把事情弄颠倒了。 
按《说文》:“方,併船也,象两舟省总头形。”引申为比方,又引申为面积之方圆,行为之方正,空间之方向(参段注)。《论语·宪问》:“子贡方人。”方谓比也。天既为光之所以发,为上首,地既为光之所以纳,为下首,则“下首之谓方“,意即地乃天之比併、比方,地之于天,若影之随形也。此一比喻性说法亦可以用来解释楚帛书、栻盘之类的构成原理。楚帛书的整个文字布局构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甲、乙两篇文字互倒,丙篇按四时、季节、月份的顺序分布于四周。甲、乙、丙三篇均为旋转读,此应取“地道”比方“天道”的意义。汉习见之栻盘,天盘为圆,地盘为方,亦应理解为以“地道”比方“天道”的取象意义。就《太一生水》而言,“天地名字并立,故过其方,不使相[当]”(简12),“方”亦谓比并之方。天欲过与其比并之地,低欲过与其比并之天,此所以“[天不足]于西北,其下高以强;低不足于东南,其上[厚以弱]”(简9、13)。大凡相互联系之双方,必有强弱之变化,此其理也。“天圆地方”之“方”,意指“地”为天的比并之“方”,是可以肯定下来的。 
“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此曾子明言传孔子语。以曾子执著的秉性,此话不会掺水分。由孔子道出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儒家宇宙论的一个总纲,是正确的。 
“方曰幽而圆曰明”,地作为天之比并(方),其属性为“幽”,即本身不发光,但可以反射光线;而圆的天体(日月星)才具有发光的属性。《说文》:“明,照也。”幽与明的关系就是发光体与容纳(反射)体的关系。《易·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韩康伯《注》:“幽,深也。赞,明也。”孔《疏》:“幽者隐而难见,故训为深也。赞者,佐而助成,而令微者得著,故训为明也。”按鉴中之水,若非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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