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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文本结构问题

时间:2009-7-24 13:49:33  来源:不详
是竹简原本的次序,没有什么变化。这进一步说明《算数书》竹简的保存状况应该是比较好的,竹简位置的变化确实是千变万化、难以尽言的,如果说174号简的位置向竹简的下层稍有移动是合理的,则要移至被挤压在底层的位置,这一可能性应该说是微乎其微的。如整理者的整理思路,我们对《算数书》整理的第一个步骤应该是首先确定竹简的位置,其后才是参照其所记的内容来考虑竹简的编次,如此,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又应作如何处理呢?此为问题之三。

疑问之四:

依据整理者的整理思路,我们知道,在第一组简整理之后按顺时针方向接下来应该是180、179、178等简,根据整理者整理后的简文所记内容,我们知道180、178、171、177(出土号)号简属于同一组简“约分”简无疑。从其中的三支简180、178、177所处的位置关系来看,我们应可以判断这组竹简的位置在长期保存之后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因而它们的原始位置应该大致就在示意图所示竹简目前所处的位置。顺次整理,那么接下来的竹简应该是176号简(出土号)[5],当然,从理论上说,这支简有可能是从其他的位置挪移到此处的,或者说它在《算数书》中有可能并不紧接“约分”组简之后。但是,与其紧接的下一支简175号所记的内容却基本上否定了这种可能性,这支简与176号简所记的内容恰好组成“径分”简,而这组简之前的177号简正好是“约分”简最后一支简,可以这样说,176、175号简同时挪移并刚好与另一组简相接的可能性应是极小的。同时,这里还牵涉到另一组简“乘”,依据整理竹简的方向,“乘”简(共五支简且顺序无任何紊乱)显然应该在“约分”、“径分”简之后,但是依据整理后《算数书》的篇次,“乘”简却在“约分”、“径分”简之前。从《算数书》的保存状况来看,我们如果认为这三组简的位置如此大变换而各组简内的各支简的相对位置无甚变化,实在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我们可以推断,整理者之所以在三组简文篇次上作如此的处理,应是考虑到“乘”简所记的内容与“相乘”、“分乘”简相似之故。这就提出一个问题:竹简内容相似足以使我们整理竹简时忽略竹简的位置对竹书篇次的处理吗,这是否与整理者在其整理思路中将确定竹简的位置作为第一步骤相悖呢?

疑问之五:

关于“约分”、“合分”、“径分”、“出金”简。从竹简的堆积情况来说,有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即就简文的相对位置而言,“约分”与“径分”简是紧密相连的。两组简之间并没有其他的任何竹简,而“出金”简的第一支简22A则与“合分”中的18、19、20、21同在竹简的第二层。在整理后的《算数书》一书中,四组简的篇次则是“合分”简置于“约分”与“径分”简之间,“出金”简接于“径分”简之后。这至少有一个疑问,依据竹简整理的顺序,显然是自第一层开始整理,因而,无疑这四组简剥离后首先是“约分”、“径分”简,次序向后,才是位于第二层的“合分”简,其次则是“出金”简,而且据竹简出土示意图,在“约分”、“径分”简与“合分”简之间肯定还有其他的竹简,所以无论如何将“合分”简置于“约分”与“径分”简之间都是不合适宜的。从相对位置关系上来讲,“约分”与“径分”、“合分”与“出金”更为接近,这一点,显然是我们对竹简篇次进行整理时所应考虑而不可忽视的。

疑问之六:

关于“狐出关”、“狐皮”、“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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