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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右商研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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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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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康熙《华州志》卷二《风俗》。 [2]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九册《凤宁徽备录·歙志风土论》。 [3] 正德《建昌府志》卷三《风俗》。 [4] 正德《建昌府志》卷三《风俗》。 [5] 康熙《新城县志》卷一《风俗》。 [6] 道光《清江东里黄氏族谱》卷首《祠规》。 [7] 王骥《萧翁理亭行述》,载同治《会昌县志》卷三一《艺文》。 [8] 梁份《怀葛堂集》卷五《王文佐传》。 [9] 罗洪先《念庵集》卷一五《明故泉口彦山府君墓志铭》。 [10] 同治《新城县志》卷一《风俗》。 [11] 道光《瑞金县志》卷二《物产》。 [12] 同治《广信府志》卷一之二《物产》。 [13] 曹鼎望《铅山桥记》,载光绪《江西通志》卷八一《建置》。 [14] 光绪《江西通志》卷四八《舆地略》引。 [15] 梁份《怀葛堂集》卷五《王文佐传》。 [16] 王骥《欧阳致和先生善行传》,载同治《会昌县志》卷三一《艺文》。 [17] 光绪《清江杨氏五修族谱》上卷《太学生聂裕才老先生传》。 [18] 转引自张海瀛、张海鹏《明清十大商帮·晋帮》油印本。 [19] 关于这一问题,参见拙稿《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20] 徐珂《清稗类钞》第五册《农商类》。 [21] 光绪《清江杨氏五修族谱》下卷《例赠文林郎杨公俊之先生墓志铭》。 [22] 同治《南昌府志》卷四九《善士》。 [23] 同治《临川县志》卷四六《善士》。 [24] 同治《抚州府志》卷六八《善士》。 [25] 同治《建昌府志》卷八《孝友》。 [26] 同治《新城县志》卷一0《善士》。 [27] 同治《抚州府志》卷六八《善士》。 [28] 同治《东乡县志》卷八《风土》。 [29] 徐世溥《榆溪诗选·楚游诗序》。 [30] 万历《南昌府志》卷三《风俗》。 [31] 同治《临川县志》卷一二《风俗》。 [32] 光绪《长宁县志》卷三《风俗》。 [33] 崇祯《清江县志》卷一《风俗》,嘉靖《临江府志》卷一《郡域志》。 [34] 同治《九江府志》卷三九《善士》。 [35] 同治《玉山县志》卷八《善士》。 [36] 光绪《清江杨氏五修族谱》下卷《族曾叔祖母张太孺人墓志铭》。 [37] 光绪《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君文公传》。 [38] 光绪《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大饮宾之宾伯父老大人传》。 但是,江西商人的某些成功及为人们所称道的品质,又是以巨大代价为前提的。它主要来自于传统文化、传统道德的束缚和限制。主要表现在: 一、“知足常乐”。不少商人在稍致赢余、略有成功之后,往往不思进取,不愿再冒风险去拓展经营行业和范围。南昌刘善萃尝贾汉口,“家计饶裕”后,“不复出门”[1]。金溪徐延辉十七岁赴滇经商,积赀“稍裕,遂绝意远贾”[2]。抚州赵雪涛贾滇黔,“多技能”,但其习惯则是“计所谋足一日之费,即闭门赋诗书”,不假外慕[3]。鄱阳吴士孔也是“治产不求盈余”[4]。由此不难看出,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在江西商人头脑中是何等的根深蒂固。 二、“能聚能散”。如雍、乾时期的著名官商、临川人李宜民,以盐业起家后,居常仍然是“刻苦如贫时”,常言:“物聚必散,天道然也。且物之聚,愁之丛也。苟不善散,必有非理以散之者。”卒以俭淡终其身[5]。万安严致祥经商致富后,常训导其子:“吾勤俭起家,非徒以衣食足遗汝辈也。宦达功名皆身外之物,惟忠义慷慨之事能逮之,宜勉为之。创与守不在封殖,宜知散财也”[6]。丰城熊琴亦恒谕子侄曰:“尔曹不缺衣食足矣。积而不能散,恐多藏益怨也。义所当为者,慎毋吝”[7]。所谓“能聚”,即善操经营之道,牟取商业利润,既以自养,亦以养家;所谓“能散”,即不以聚财敛货为目的,而应“以无用之钱作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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