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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府购买的资金调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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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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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更少。结算的地点就分散得广了,如汴京支付钱币、香药,解州支付颗盐,江淮支付茶叶、末盐,内地州郡支付铜钱,四川支付铁钱、交子,等等,从边疆到内地,从汴京,到江淮、荆湖、四川等,无处无之,几乎遍及全国各地。 以沿边购买粮草,到汴京用钱币结算、或在江淮地区用茶盐结算为例,异地结算制度规定的从购买到付款的大致流程是: 沿边购买à京师榷货务验引、付钱 à或京师榷货务“翻换”交引à江淮等地付给茶盐 政府的购买地点多数在沿边地区,而付款地点却远在数百里乃至数千里之外,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结算的周期必然被拖延很久。时人孙冕就说:“商人既已入中,候其换交引,往亭场,川路修遐,风波阻滞,计须二年以上方到江、潭!”[4](卷50) 没有商人资本的参与和支持,就不可能有便籴这种异地结算制度的存在。但商业资本的利润与其周转速度成正比,周转越快,赢利越多。既然在便籴制度之下,商业资本的周转距离远、手续多、费用高、周期长,这项制度为什么能够长期大规模实行呢?本文认为其奥秘如下: 第一,异地结算的付款方式适应了商业资本长途贸易的客观要求。 宋代商人跨地域长途贸易的通常做法是“回货”贩运,即运A地货物到B地销售后,再购买回头货回A地销售,如此往返。但在便籴数量极大的陕西等地区,商人从汴京和东南地区贩来商品多,却很难买到可以运回汴京或东南内地赚钱的回头货。所谓“关陕以西至沿边诸路,颇有东南商贾,内如永兴军、凤翔府数处尤多,自来患在卖到见钱别无回货。”[4](卷344) “物斛至边有数倍之息,惟患无回货。”[8](卷16《征榷考三》)不仅如此,陕西还实行铜钱、铁钱并用制,市场上以铁钱为主。铁钱只限于陕西等地使用,铜钱虽可以流通于东南内地,但用铁钱很难兑换到铜钱,即使换到,也路途遥远难以运输。于是,商人们要从事陕西与东南内地之间的贸易,就面临着如何把在陕西获得的利润转移到内地的难题。 便籴的异地结算付款方式恰恰提供了解决这个难题的好办法。商人只要把铜铁钱买成粮草赊卖给政府,得到交引,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到汴京或内地其他地方兑换成钱币或茶盐等物。商人经营离不开钱币,茶盐则是长途贸易中的主角,盛产于东南地区的茶,“为利甚博,商贾转致于西北,利尝至数倍。”[9](卷183《食货志》)用钱和茶盐偿付,与商人的需要和商品的流向正相吻合。 所以在汴京结算或批转的来自陕西的交引数量一直很大。根据三司统计,“在京榷货务及解州,天圣六年正月一日至十二月终,支过陕西沿边州军便籴粮草见钱、茶、盐诸般交引钱二百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二十七贯二十六文。……客人于在京榷货务请过见钱百五十四万四千八百十九贯三十四文。客人于在京榷货务翻换请外州军见钱并茶盐交引及直于解州请领盐货七十四万七千四百六十三贯四百文。”[3](食货36之25至26)可见这一年宋政府在陕西便籴支付的交引中,绝大部分是到汴京结算钱币、或到江淮兑换茶盐的,小部分直接到解州换成了解盐。在后来宋夏战争激烈的时候,宋政府在陕西的便籴量剧增,转移到汴京内地结算的交引量更大。据张方平奏称:“宝元、康定中,夏寇阻命,西师在野,既聚军马,即须入中粮草,在京支还交钞、银、钱、物帛,一岁约支一千万贯以上!”[4](卷209) 第二,异地结算有高额的“虚估”之利。 宋政府便籴粮草时,用交引支付的购买价格是由“实估”和“虚估”两部分构成的。所谓“实估”,又称“本价”、“实钱”、“实直”等,大致相当于粮草的实际市场售价。高于市价的部分叫做“虚估”,又称“加抬”、“加饶”等。“自有事二边,戍兵浸广,师行馈运,仰于博易。有司务优物估,以来输入。……边地市估之外,别加抬为入中价,无定,皆转运使视当时缓急而裁处之。如粟价当得七百五十钱者,交引给以千钱,又倍之为二千。切于所须,故不吝南货。初,商人以盐为急,皆竞趋焉。及禁江淮盐,又增用茶。当得十五六千至二十千,辄加给百千。又有官耗,随所饶益。”[4](卷60)这段材料说的是宋太宗雍熙年间至宋真宗景德初年的情况,其中的粟价“当得”七百五十钱者以及十五六千至二十千者,属于实估;而“倍之为二千”、“加给百千”者减去实估,就是虚估了。 便籴粮草之所以出现虚估,首先是这种购买方式本身的需要。便籴属于异地结算延期付款的赊买,从交货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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