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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14  来源:不详

第三,交引买卖市场分解了异地结算的兑现程序。
    由于异地结算完全属于一种非人格化的信用关系,以认票不认人为其基本特征,这就使得北宋时期,在沿边入中和异地结算之间,衍生出了交引买卖市场,形成了多种经济力量分工经营的格局。“其输边粟者,非尽行商,率其土人,既得交引,特[持]诣冲要州府鬻之,市得者寡至京师。”“北商持券至京师,旧必得交引铺为之保任,并得三司符验,然后给钱,以是京师坐贾率多邀求。”“券至京师,为南商所抑,茶(引)所直十万,止售钱三千。”“入中者非尽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钱,得券则鬻于茶商,或京师坐贾号交引铺者,获利无几。茶商及交引铺,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贸易以射厚利。”[4](卷60、卷170、卷100)、[9](卷184《食货志》)、[12](《后集》卷56《交引》)上述资料中,所谓“土人”大致是沿边当地的地主、商人、农民,他们是主要的入中者;“北商”大概主要是在北方地区活动的商人,他们既参加入中,又收购交引;“南商”主要是指茶盐商、汴京的交引铺,他们很少或基本不参加入中,前者从市场上收购交引、提取茶盐进行贩运,后者靠倒卖交引赢利。
交引像接力棒一样在这几部分人之间换手,将交引的实际流通过程分解成了几个阶段:“土人”于沿边入中粮草获得交引并卖出→“北商”于冲要州府购得交引并持至京师卖出→京师交引铺收购交引兑钱或出卖→茶盐商收购交引兑换茶盐。在沿边入中和异地结算之间自然形成的这种分工,分解了制度上规定的结算程序,使本来漫长的结算过程大大缩短,因而事实上也就减轻了延缓商业资本周转速度的问题。
交引这根接力棒的换手过程,实际也是巨额的虚估利润被层层瓜分的过程。其中,跑第一棒的“土人”能否获利、以及接过最后一棒的茶商和交引铺能否兑现到相应的钱物,是支撑这个接力棒传递链条的两大关键环节。就参与入中的“土人”和部分“北商”而言,虽然遭受“南商”的欺诈而“获利无几”,后来又随着交引在市场上的售价日益盘跌而获利遽减,但他们卖出交引的价格终究是有最低限度的,这个底线就是“实估”。“交引愈贱,至有裁得所入刍粟之实价者;”[4](卷60) “百千裁得二十余缗,谓之实钱。”[3](食货36之8)如果交引价格跌破底线,他们就不会参与入中了。尽管交引市场上云诡波谲,价格一路盘跌,反过来严重影响了入中,但宋政府获得的入中粮草仍然保持着一定数量。这说明入中者固然获利不多,却仍然有利可图。而有利可图的办法之一,就是降低入中粮草的质量,用低价劣货弥补交引价格上的亏损。天圣五年(1027),“上封者言:体量得,河北诸州军每年和籴、便籴斛斗,万数不少,官中估价不低,从来被诸色行人等将来米粟两色入糠及秕谷,用温水拌合入中,在仓敖及一二年间,便有陈次黑弱。”[3](食货39之13)商人们的这种做法,竟然被一些官吏学了去。天圣七年(1029),“臣僚上言:诸州军逐年夏秋,例各置场和籴入中诸般粮草,准备军须,其中亦有所定物价高大,所入粮草伪弱。察其弊源,盖逐处官员自将收获职田及有月俸余剩,或籴买粗弱斛斗中籴,是以互相容隐。不惟亏损官钱,兼且仓库守支易为损恶。以至军人请得陈次口食,或形嗟怨之语。”[3](食货39之15)自宋初以来,政府就严禁官员参与入中,且惩罚极其严厉,如果无利可图,并且好处不多,官吏们是不会这样做的。这证明了尽管交引价格剧跌,入中仍然对人们有一定吸引力。
与第一棒相比,最后一棒显然更加重要,因为如果交引铺、茶盐商兑换不到钱或物,交引成为一文不值的废纸,整个交易链条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全盘崩溃,便籴制度就无法维持下去。这必然引起了下一点:
第四,宋政府为兑现交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便籴是一种信用性的商业活动,政府把交引支付给粮草入中者,凭交引能够向负责结算的机构兑换到面值规定的钱或物,是这种交易活动的信用保证。但因有时交引发行量过大,政府财政拮据,用于支付的钱物储备不足,经常出现商人持交引不能如期足额地兑换到报酬的情况。如宋真宗时,“沿江榷货务交引纷至,茶不充给,计岁入新茶一二年不能偿其数。”[3](食货36之8)“交引停积,故商旅所得茶,指期于数年之外。”[4](卷60)宋仁宗皇祐时,“虽改见钱法,而京师积钱少,恐不足以支入中之费,帝又出内藏库钱帛百万以赐三司。久之,入中者浸多,京师帑藏益乏。商人持券以俟,动弥岁月。”[9](卷184《食货志》)
为了兑现交引,保证军需供应,宋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主要的有:一是实行“三说法”或“四说法”。所谓的“三说法”,即“以十分茶价,四分给香药,三分犀象,三分茶引。”[13](卷12)后来又把香药、犀象合并为一项,另增东南缗钱为一项。“四说法”就是在茶叶、香药犀象、东南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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