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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

时间:2009-7-24 13:53:06  来源:不详
的不同特色。
  在地方势力强大的社会,国家政权的统治基础,首先在于获得地方领袖的认同,所谓“得人心”者,并非如现代社会之得广大民众之心,而是得代表地方意志之士族阶层之心。对于拥有自身社会基础、以文化相高尚的士族,不能用武力屈服,也不能像对待国家官吏般使唤命令,必须通过政治与文化的手段争取他们的支持。而争取士族阶层的过程,就是重建政治社会文明的过程,“得人心者得天下”的真谛就在于此。《北史》卷24《崔逞传》有一个很好的例证:“后晋荆州刺史司马休之等数十人为桓玄所逐,皆将来奔。至陈留,闻(崔)逞被杀,分为二辈,一奔长安,一奔广固。(道武)帝闻深悔,自是士人有过,多见优容。”行伍出身的北齐奠基者高欢忧惧“吴儿老翁”梁武帝(注:《北齐书》卷24《杜弼传》记载,杜弼请高欢整顿吏治,高欢回答道:“弼来,我语尔。天下浊乱,习俗已久……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网,不相饶借,恐……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道理尽同。因此,即便是仇视文化的君主也不能不屈尊妥协,对士人爱恨交集,既迫害之,又不得不重用之,演出双重变奏。
  士族对此当然洞若观火,因此,他们必然坚持文化的立场以自固。士族所坚守的文化,核心是礼法学术,亦即所谓的“士业”(注:《北史》卷35《郑羲传》记载:“(郑)严祖,颇有风仪,粗观文史,轻躁薄行,不修士业。孝武时,御史中尉綦俊劾严祖与宋氏从姊奸通,人士咸耻言之,而严祖聊无愧色。”),不学无术,不遵从礼法道德,被称作“不修士业”,由此可知当时判定士族的关键在于文化。注重门第,严守礼法,即可获得尊重,哪怕是皇室亦感敬畏。《北史》卷24《崔@⑥传》说:“(崔@⑥)一门婚嫁,皆衣冠美族,吉凶仪范,为当时所称。娄太后为博陵王纳@⑥妹为妃,敕其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婚夕,文宣帝举酒曰:‘新妇宜男,孝顺富贵。’@⑥跪对:‘孝顺乃自臣门,富贵恩由陛下’。”连皇室都担心不合礼法而被士族耻笑,足见文化之威力。故崔@⑥敢对皇帝以门风自诩,把礼法同富贵区分得泾渭清楚。
  士族文化凝固成的“士业”门风,非暴力所能摧破,亦非一时风气流转就能改变,而具有稳定持久性。
  在经济方面,魏晋五胡十六国士族强势发展的原因,是社会动乱造成的经济破坏和战乱造成的宗族流民聚居。这时期出现的国有土地制度,发轫于军事体制,适应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离散的形势,目的在于稳定社会和恢复生产,具有很大的强制性。豪强大量拥有依附人口,以及国家政权的不统一,都在加强以乡村为根据的私家大族势力。国家和私家大姓的生产方式,都具有封闭、强制、静态管理、着眼于解决衣食生存、缺乏同市场联系等初级经济的特点,虽然落后,却适应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因而获得长期存在的基础。
  由此看来,要彻底改变士族政治的局面,就必须在文化和经济两个方面,根本改变士族据以强大的基础。而这两方面,都属于社会改造长期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魏晋隋唐士族社会的瓦解,必须从具有根本意义的社会变迁上去认识和把握。
    二 隋末民变历史作用的局限性
  魏晋南北朝为士族门阀政治时代,殆无疑问。但是,士族为基础的政治社会究竟延续到何时,则见仁见智。或以为士族政治延续于唐代(注:这是学术界传统的见解,如陈寅恪、钱穆、王仲荦、韩国磐、孙国栋等学者均持这一见解。);或以为隋末大规模的民变(注: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的“农民起义”并不多见,起自社会基层的反抗运动,参与者成分极其复杂,即使是农民的反抗,也多被各个阶层的人物所利用,因此,对于鱼龙混杂的反抗运动,称之为“民变”,也许要客观真实些。而且,“起义”一词带有强烈的价值判断,我们不能把各种政治企图的反抗都称为“起义”。“文化大革命”期间,几乎所有的反抗都不分青红皂白地被称为“农民起义”,造成极大的混乱,必须予以纠正。而在学术研究上,还是应该保持价值中立的原则。故本文将反体制的反抗运动笼统称为“民变”。)铲除了无数豪强大族,故士族控制政治的局面也随之瓦解(注:20世纪中叶以后,将“农民起义”作为社会发展标志而提出此见解者亦不少,如胡如雷《门阀士族兴衰的根本原因及士族在唐代的地位和作用》(《唐史论丛》第3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有些学者也修正自己以往的观点,附和此论,如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此观点的提出,受外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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