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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中若干问题的认识

时间:2009-7-24 13:53:26  来源:不详
以找到一些拓跋部游牧或者半农半牧的记载,昔日游牧生活在思想上留下的烙印也须久久才能肃清,但说其锲人河北不久,经济生活的主体已转向农业定居,并不为过,至迟也不会超过拓跋珪生前。否则北魏前期的统治者岂能一遇灾荒就组织拓跋成员就食河北,渡过灾荒再回故土。因为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其习俗是逐水草而居,只有农业民族,才会如此。
    土地有余,劳动力缺乏,加上各割据政权力图将各族人民驱掠到其可以控制的腹心地区,余剩的又只好进入坞堡求生等现象,其直接后果必然是原先肥沃的农田变成茫茫荒野,牧场和猎苑向中原腹地扩张。中原王朝早就这样干了。《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注引《魏名臣奏》说,魏明帝在荥阳一带设置的鹿苑便“广轮且千里”。《晋书·束皙传》载其奏议说:“州司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而猪羊马牧,布其境内。”《晋书·食货志》说,晋武帝时,中原地区的牧场就不少,仅“三魏近甸”还放牧着“老不穿鼻”、“无益于用”的种牛45 000余头。牧场之多、之广岂非可见。三魏和司州,也即大河中游南北,是当时人口最集中、农业最发达的所在,尚且如此,又何论他地。把牧场向传统农耕区扩展归罪于内徙少数民族,特别是北魏,而且是在他们转向农业定居之后,这公平吗?
一些学者论证北魏将牧场引入传统农耕区的依据主要有两条,一出《魏书·宇文福传》,一出《魏书·食货志》。现先依次引录,然后再看其是否真实。
 
    时仍迁洛,敕福检行牧马之所。福规石济以西,河內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事寻施行,今之马场是也。及从代移杂畜于牧所,福善于将养,并无损耗,高祖嘉之。①
世祖之平统万,定秦陇,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佘万匹,橐驼将半之,牛羊則无数。高祖即位之后,复以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徙牧于并州,以渐南转,欲其习水土而无死伤也,而河西之牧弥滋矣。
 
“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牧场之大,惊人已极,北魏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很大一片在其中了。不过,打开《中国历史地图》第四册,按照其比例换算一下,从石济到河内往北直推千里,非但囊括了河北农业生产精华地区的大部分,北方第二大城市邺城也有一部分在其中,还进入了蒙古大草原。往南则越过淮河、长江,进入了南朝的腹地。往北可以由魏孝文帝说了算。在南朝腹地放牧,可能吗?如果此一举措发生在北魏初期尚可理解的话,此时均田制度已推行将近10年,孝文帝正在大力提倡发展农业,不要说北魏政治中心的拓跋部早已农业定居,即便六镇地区的农业也有所发展,将平城百姓迁往洛阳已成定局,大规模的改革正在酝酿之中,更何况这片河南之地距洛阳只有咫尺之遥,推行均田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现在把北魏财赋所出的河北腹心,甚至第二大城市邺城的一部分也改为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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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北史》卷2《宇文福传》及《册府龟》卷621《卿监部·监牧》与此同。
 
场,其财赋从何而来?洛阳的供给如何保障?孝文帝会同意吗?因此,尽管《北史》和《册府元龟》的记载与《魏书》一致,也是难以置信的。可信的是《资治通鉴》卷139齐明帝建武元年(494年)条的那句话:
 
    魏主敕后将军宇文福行牧地。福表石济以西,河内以东,距河凡十里。魏主自代徙杂畜置其地,使福掌之。
 
对此,胡三省还专门写了一个注:“按杜佑《通典》,卫州汲县,古牧野之地。则其地宜畜牧,有自来矣。”一字之差,差了990里,百倍左右了。按《通鉴》的记载,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宜牧之地,即便新建的牧场侵占了农田,距黄河南北十里,也不会很多。至于河西祁连山下,自古及今一直是优良的天然牧场,在今天还能见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迷人景色。《食货志》所载,除了证明魏孝文帝改革后,这里牧业兴旺发达外,并不能证明牧场侵占了农田。当然,这两条史料还是有关系的,宇文福规划的牧场,是为了放牧由河西迁来的十万匹战马,路程千里之遥,沿途如并州等地设置一些小牧场作为过渡,倒是相当可能的。
    胡汉分治是十六国时期常见的措施,始建于匈奴汉国后期,几乎为十六国时期诸少数民族政权所采纳。大都施行于其统治的腹心地区,主要是针对被掳掠来的各族人民,其余地区则维持着秦汉以来地方行政建制。实质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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