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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后唐朝中央财政集权的演变与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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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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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虽然形式上依然存在,但“旧官充位而已”④,其职权已为诸使所分割。 —————————————————— ① 《资治通鉴》卷二一二,玄宗开元九年。 ② 玄宗开元年间,均田制已趋于瓦解,天下户口逃移和巧伪者骤增,以致与均田制密不可分的户籍制度也日渐紊乱,从而动摇了租庸调制和国家预算收支的管理体制,检括户口因此成为当务之急。但当时的户部却无力直接深入州县解决复杂的具体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玄宗乃接受监察御史宇文融的建议,在开元九年(721)设置“劝农使”,分巡诸道,括逃移户口及籍外田,“凡得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见《资治通鉴》卷二一二,玄宗开元九年。 ③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 ④ 《资治通鉴》卷二一五,玄宗天宝元年。 诸使取代户部可视为中央财政权的转移和财政制度的改变。它不仅分割了尚书省户部的权力,使之形同虚设,也改变了过去财政一元化的统筹运作,造成财政管理权混淆不清,上下莫相统摄,对国家财政体制的严谨与效率和对财政措施的统一执行与协调控制带来严重的破坏。史载宇文融任劝农使后,即亲自巡视全国,“赋役差科于人非便者,并量事处分”①,与此同时,他无视户部各机关的存在,另“置劝农判官十名,并摄御史,分行天下”②,“事无大小,先牒上劝农使而后申中书,省司亦待融指撝而后决断。”③并将所括得“缗钱数百万,悉进入宫”④,直接进献给皇帝。这一切都说明了宇文融已将户部的多项权力揽于一身,无须通过度支司等部门而直接掌管所括取的财赋,其行动也不再受中书门下宰相的约制。陆贽曾经对度支与太府两个部门的运作关系说:“总制邦用,度支是司;出纳货财,太府攸职。……互相关踺,用绝奸欺。”⑤可是,自开元后期,使职逐渐泛滥,各自为政,既不受度支的控制,也不受太府的约束,度支与太府间“互相关踺”的功能和财赋出入彼此牵制的原则已被破坏。总的来说,唐初的中央财政机构统一控制财政收支与协调各项财政措施的体制已不能发挥其功能,国家的一切大小财物事宜,皆由诸使自行支配。《旧唐书》对这种使职制度的确立还一针见血地评述道: 开元已前,事归尚书省,开元已后,权移他官,……设官分职,选贤任能,得其人则有益于国家,非其才则贻患于黎庶,此又不可不知也。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一《劝农使安抚户口诏》,学林出版杜1992年版。 ② 《资治通鉴》卷二一二,玄宗开元九年。 ③ 《旧唐书》卷一○五《宇文融传》。 ④ 《资治通鉴》卷二一二,玄宗开元十二年。 ⑤ 《陆宜公集》卷二一《论裴延龄奸蠹书一首》。 ⑥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 诚如《旧唐书》所载,开元以来财政诸使中,除了少数几位适当人才,如裴耀卿、刘晏、李巽等能便时利物,富国安民,有益于社稷之外,其他如韦坚、杨慎矜、王鉷、杨国忠等,大多数是“非其才”,但“皆兼重使,以权天下”①,的贪官污吏。他们“或以括户取媚,或以漕运承恩,或以聚货得权,或以剥下获宠,负势自用,人莫敢违。”②由这些专事聚财敛物,邀功取宠的人出任财政诸使,对国家财政不但不会有任何建树,肯定还会“贻患于黎庶”,对社会民生带来负面的影响,使原已动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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