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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

时间:2009-7-24 13:55:38  来源:不详
治灵州。[38]

 

军队屯驻在上述各州的区域内,是个地域或空间概念,而不是统属关係。但在此前记载该节度使的设立时,表述却又有所不同,仍以河西、朔方为例:

 

置河西节度、支度、营田等使,领凉、甘、肃、伊、瓜、沙、西七州,治凉州。[39]

置朔方节度使,领单于都护府,夏、盐等六州,定远、丰安二军,三受降城。[40]

 

“领…州”,又可以被理解成这些州与该节度使之间存在统属关係。《通鑑考異》曾对唐後期的方镇设置时间、所领州郡分合等情况进行过大量考证,但其所引材料主要是以《新唐书·方镇表》为主。如果对《新唐书·方镇表》的记载有疑问,则再以其它材料予以辨正。由此可知,《通鑑》对方镇设置时间、所统领州郡的记载,其史源主要是《新唐书·方镇表》。《新唐书·方镇表》是以时繫地,即列表以明其所统州郡的分合增减。两税三分制实施以後,方镇与州郡确实存在着统领关係,这种旨在说明其所统州郡的分合增减的表述方式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此前,特别是安史之乱以前,情况并非如此。编纂者并没有想到要用不同的表述方式来区分二者的不同(《方镇表》中绝大部分内容属于唐後期,这也使编纂者不易认识到在表述上有将此二者进行区分的必要性)。司马光等在编修《通鑑》时,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唐书·方镇表》在表述上的不当,故在叙述各方镇设置之初的情况时,笼统地沿用了《新唐书·方镇表》的表述方式。但他对安史之乱前、後方镇与州郡关係的不同,有明确的认识,所以在天宝元年正月总述方镇定制时,明确使用了“屯…之境”,准确地表达了这一关係。

这一点,也可从当时任命节度使的职衔中得到证明。[41]

安史之乱以前,如《李林甫兼朔方军节度使制》:“可兼安北副大都护、持节朔方节度、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节度管内军郡、採访处置等使。”[42]《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西平郡王制》中所列哥氏职衔作:“……持节充陇右河西节度·支度·营田·长行·转运·九姓等副大使知节度事、赤水军使……”[43] 职衔中涉及的只是负责管理的事务和统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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