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量节度使的任命诏书中所见职衔,唐後期都带有其所统之州郡,而且有相当多的方镇直接以其所统州郡来称呼,如陈许节度、易定节度、郑滑节度等。[52] 这与唐前期的节度使职衔迥然不同。
安史乱前的节度使衔中也有繫地者,如:
朔方节度使,开元九年十月六日敕,朔方行军大总管宜准诸道例,改为朔方节度使。其经略·定远·丰安军、西受降城、单于,丰、胜、灵、夏、盐、银、匡、长安、乐等州并受节度。[53]
《王晙朔方道行军总管制》中也说“可持节充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仍兼安北大都护、丰安·定远·三城等军及侧近州军宜依旧例并受晙节制”。[54]《李林甫朔方军节度使制》:“可兼安北大都护,持节朔方节度、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节度管内军郡採访处置等使”。[55] 王晙之任是在开元二年(714)二月;是年四月,为防范北方游牧部族南下侵扰,玄宗命灵武道行军副大总管张知运“宜令先持节赴军,简行处置,并缘边州军兵马等亦委知运量事均融”,同时还命他“与幽州刺史摄御史中丞强修计议,便宜支备”[56]。
王晙、张知运所统是行军,而非镇军,以当时之制,并无属州。所谓“侧近军州”也就是上引《唐会要》中所列的州。“侧近州军宜依旧例并受晙节制”、“缘边州军兵马等亦委知运量事均融”,是指在作战时要在军事上予以配合,而不是始终存在着统属关係。如果他们与地方州郡存在着固定的行政上的统属关係,那就不必每次都特别强调“缘边州军兵马”或“侧近州军”受其节制,因此,这只能理解成是战时的临时性举措。安史之乱以後的节度使职衔中,已不再有这类字眼,其原因就在于方镇已有行政辖区,与州郡已建立了固定的行政隶属关係,故不再需要特别指令它们受其节制。
河东节度使名称的变化,也可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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