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二年三月,官军与安庆绪、史思明等叛军决战于相州,因参战的回纥兵失利奔散而导致官军失控,全线溃散。段秀实得知後,“帅将士妻子及辎重渡河,待命于河清之南岸。荔非元礼至而军焉”。[75] 此後,该军先後屯驻过陕州、翼城、邠宁等地。其间,白孝德、马璘先後继任行营节度使。在吐蕃对长安威胁日甚之时,宰相元载于大曆三年十一月提出对军队驻防之地进行调整。《通鑑》载此事云:
元载以吐蕃连岁入寇,马璘以四镇屯邠宁,力不能拒,而郭子仪以朔方重兵镇河中,深居腹中无事之地,乃与子仪及诸将议,徙璘镇泾州,而使子仪以朔方兵镇邠州,曰:“若以边土荒残,军费不给,则以内地租税及运金帛以助之。”诸将皆以为然。己酉,徙马璘为泾原节度使,以邠、宁、庆三州隶朔方。[76]
两年以後的大曆五年四月,“泾原节度使马璘屡诉本镇荒残,无以赡军,上讽李抱玉以郑颍二州让之,乙巳,以璘兼郑颍节度使”[77]。其时李抱玉以陈郑颍亳节帅,驻屯于凤翔,以备吐蕃入寇。马璘屡诉本镇荒残在意料之中,因移镇之初朝廷已有承诺。抱玉将其所统领的郑颍二州让给马璘,则此二州之赋税即归泾原马璘所有。他调任行营都虞侯、泾州刺史段秀实为此二州留後,负责管理此二州。[78] 朝廷承诺“以内地租税及运金帛以助之”;金帛固然需“运”,但内地租税也需“运”,何以只强调“运”金帛?——“内地租税”指将内地州郡划归其所属,租税收入归其使用,不必由中央负责“运”;“金帛”才是由中央来负责支出并运送的。此处只强调金帛之运送,并非表述不当,而是说明了这一承诺所具有的两种含义。
宝应元年(762)十月,中央在准备调集军队对史朝义部进行全面反攻时,仆固怀恩率朔方军驻屯于绛州,《通鑑》载:“加朔方节度使仆固怀恩同平章事兼绛州刺史,领诸军节度行营以副适”,胡注:“时朔方军屯绛州,故以怀恩领刺史”[79]。其目的正与上举李嗣业事相同,可见此制并非个案,在当时军费自供的情形下,是具有制度意义的举措。
河阳三城节度使的情况也是如此。所谓河阳三城,是指连接横跨黄河浮桥的三座城[80];河阳三城节度使的治所在怀州,所统之地主要是此三城,但三城是军事驻守之地,没有赋税收入;要实现自供,就必须有可出赋税之地。于是,中央将属河南道的五县所出赋税归河阳三城节度使,作为其军需供给的来源;而这五县的行政隶属关係,仍归河南府。[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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