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派兵,止于1895年3-5月英俄签订私分帕米尔协议及中国发表严正表明。在这段时期里,中英俄关于帕米尔的交涉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随着每个交涉阶段形势的变化,清政府的交涉对策也不断调整,兹分述如下。
二、帕米尔交涉的第一阶段(1891年6月—12月):帕米尔地为中属,但三国各不占
在此阶段的交涉中,清政府采取的对策是:帕米尔地为中属,但三国各不占。该政策来自于清政府驻俄大使许景澄。1891年7月27日,“俄马兵分三起越界,一起塔敦巴什与阿黑素睦尔瓦(亦译作阿克苏),一赴雪底拉,一驻伯什拱拜孜,其步队驻苏满。又于阿克塔什、塔敦巴什交界之毕依比大阪,竖杆粘贴,安抚布回,今已属俄国百姓。张鸿畴询及,则称查勘道路”。(注:王树楠:《新疆图志》“国界志四”,第2页。)俄兵侵入中国卡伦,所作所为,“殊出情理之外”。(注: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收北洋大臣电。转引自甘肃师范大学历史系编:《帕米尔资料汇编》,第87页。)清总署电许景澄向俄政府查询,俄国则矢口否认。1891年7月和8月,许景澄凡四次向俄国询问此事,俄一直否认。(注:许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