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谳)之。刻(劾)曰:临菑(淄)狱史阑令女子南冠缴(缟)冠,详(佯)病卧车中,袭[32](简17)大夫虞传,以阑出关。(简18)……·鞠:(简22)阑送南,取(娶)意为妻,与偕归临菑(淄),未出关,得,审。疑阑罪, (系),它县论,敢 (谳)之。(简23)……·吏议:阑与清(简24)同类,当以从诸侯来诱论。·或曰:当以奸及匿黥舂罪论。(简25)……
十年,齐国临淄狱史阑携女子南出胡关时,让南女扮男装,借用大夫虞的传,戴着男人所戴冠,装病卧在车中,被关吏发现。关吏不知该定阑什么罪,因此上奏谳书。整理小组《注释》:“十年,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这一系年无疑是正确的,因为从案情来看,此案肯定发生在汉统一以后,而在吕后二年之前只有高祖的年号超过了十年。此案例表明至迟在汉高祖十年时已经恢复了出入津关用传的制度,即已经颁布了津关令。
三、《二年律令》为吕后二年修订的法典辨
张建国先生否定《二年律令》是吕后二年修订的法典的主要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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