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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一)

时间:2009-7-24 13:46:43  来源:不详
限定在开元十三年,其道理是很不充分的,因而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也许有人会问:谢先生是否以开元五、六年为吴兢始任卫尉少卿的时间了呢?果如此,又当重新考虑其意见的正确性了。我的回答是:谢先生所云开元五、六年吴兢任卫尉少卿见于其《成书之谜》,而在《集校》附录《吴兢学行及著述》中开元五年条言“约从此时起,兢着手编录‘贞观故事’”,但未云兢任卫尉少卿,开元五年下即为开元七年,而略开元六年事,七年条云:“(吴)兢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行著作郎昭文馆学士”[23],亦未言兢为卫尉少卿事。七年到十三年之间只列八年、九年、十一年、十三年事,而八年、九年皆未言兢有职务变动,十一年言“(吴)兢以父丧解史职,张说用赵冬曦代之”,十三年言“(吴)兢起复为太子左庶子”。如此,则依谢先生之意,十一年吴兢解史职,其所剩之职就是七年之职内减去“兼修国史”一项,即所剩者为“谏议大夫行著作郎昭文馆学士”了[24]。以此而言,谢先生并非认为吴兢始任卫尉少卿在开元五、六年,而是实际只在开元五、六年任卫尉少卿了。但此与《旧唐书·吴兢传》的记载不一致。因为此传明言吴兢任谏议大夫后“历卫尉少卿、左庶子”的。《集校》之《叙录》于吴兢“生平大略表”之“开元五年(七一七)前后”条言“以卫尉少卿之职奉诏编次书目”;表无六年项,于七年言“授著作郎兼昭文馆学士”[25];依此亦是言吴兢任卫尉少卿的时间只是开元五、六年。可知《集校》与《成书之谜》所言一致。但此却与实际情形不符,因为《旧唐书·吴兢传》既言“历”,则表明吴兢“卫尉少卿”一职是任到其为“左庶子”之时的。既然吴兢任“左庶子”当在开元十三年或十二年,则吴兢任“卫尉少卿”一职的时间下限也就当在开元十三年或十二年,而不会是谢先生所理解的开元五、六年。
  《旧唐书·吴兢传》既言“……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历卫尉少卿、左庶子”,显见吴兢为“谏议大夫”时既有“兼修国史”之职,又有“兼修文馆学士”之事[26],则其职名之全称为“谏议大夫兼修国史修文馆学士”[27]。“兼修文馆学士”乃在“历卫尉少卿”之前。现在的问题是:吴兢为“卫尉少卿”后,是否还在“兼修文馆学士”?[28]我们只能肯定的是,吴兢任“卫尉少卿”时有“兼修国史”一职,此从《旧唐书·吴兢传》言其“居(史)职殆三十年”可以得到证明,从《新唐书·吴兢传》言其“终丧”后为“太子左庶子”可以得到证明,从《唐会要》(卷63)、《册府元龟》(卷556)、《全唐文》(卷298)所载奏文也可以得到证明(详下文)[29],而《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亦可作为辅助证据。但是,我们却找不到吴兢任“卫尉少卿”后是否仍“兼修(弘)文馆学士”的证据。不过,我们也不能证明吴兢为“卫尉少卿”后一定未“兼修(弘)文馆学士”。故谢先生在《集校》吴兢序言前列吴兢职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虽有《四库全书》所收戈直集论本《政要》所题之职名可为参照,但是否一定有道理,还是值得考虑的[30]。
  吴兢“兼修文馆学士”既在其任“卫尉少卿”之前,谢先生既以开元七年前后吴兢任“昭(修)文馆学士”[31],依谢先生之说那显见是吴兢已不任“卫尉少卿”了,不知何以还要把“基本撰成”的时间的下限即开元十三年的《政要》所题的职名与“卫尉少卿”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说谢先生对材料的理解是有问题的。
  《旧唐书·吴兢传》“兼修文馆学士,历卫尉少卿、左庶子”中“历”字当是指从“谏议大夫”而为“卫尉少卿”,因为“修文馆学士”只是“兼”,且学士无品秩,并非正官[32],从而“历”字当不是指由“修文馆学士”而为“卫尉少卿”。但与上文所说的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即吴兢任“卫尉少卿”后是否还在“兼修文馆学士”呢?从谢先生《集校》吴兢序言前所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此吴兢职名看,知谢先生是相信吴兢任“卫尉少卿”时是既“兼”“修国史”又“兼”“修文馆学士”的,因为“弘文馆学士”与“修文馆学士”只不过是同职异名罢了。不过,谢先生之所以如此定吴兢的职名,原因是考虑到《政要》进呈在开元十七年,而《唐六典》载开元七年后就改昭文馆为弘文馆了。故他不认为戈本《政要》所题吴兢职名“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修文馆学士”为正确。在我看来,戈本《政要》中所题者确是大有问题,因为其显然是据《旧唐书·吴兢传》所载兢有“兼修文馆学士”之事而合以《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吴兢“卫尉少卿兼修国史”之职而来,全然不知《唐六典》所载修文馆学士不可能在吴兢任“卫尉少卿”时尚有之事实。故谢先生改“修文馆学士”为“弘文馆学士”是对的。但此殊不足以作为《政要》进呈在开元十七年的证据。或者反过来说,就是,谢先生既以开元十七年为《政要》进呈的时间,就不可定吴兢进呈《政要》时题其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因为吴兢“卫尉少卿”之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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