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糴的功能既向備荒、平價擴展,吾人便不得不探討原來執行這兩項功能的常平倉、義倉與和糴之間的關係。[57]和糴與常平倉、義倉本由不同機構主管,和糴申度支計會,常平倉、義倉委倉部掌理,而且供軍國之用的和糴只糴不糶,與常平的既糴且糶,義倉的賑給百姓,在操作方式與施行對象上都有不同。[58]《通典》卷一二《食貨·輕重》天寶八載賬,總計天下諸色米時,和糴與常平倉、義倉併列,三者没有混同。《册府元龜》卷四九二《邦計部·蠲復二》乾元二年(759)二月丁亥詔:“其至德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前和糴、和市並欠負,官物及諸色錢欠利,常平、義倉欠負,五色一切放免。”三者在戰亂期間還是各行其是。但廣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諸道置常平倉使司,量置本錢和糴。”[59]正如前文所論,常平與和糴都採取了加錢收糴法,運作方式的暗合,才會出現用常平本錢行和糴的現象。真正的平價應是糴糶併行,史料中言及和糴時,從未直接提到减價出糶,而减價出糶不是單獨用“糶”來表示,就是與常平聯繫在一起,這正可見唐人對和糴的原始義涵,是限定在只糴不糶。由於和糴儲藏豐富,政府有時也不免讓其减價出糶,順勢發揮平價功能,如德宗興元元年(784)潤十一月詔:“江淮之間,歲豐稔,……宜令度支於淮南浙東浙西道,加價和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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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頁1828。
[57] 學者分别從常平與和糴的用途、用語、交易性、設置時間、施行地區、載籍著録方式、糧食運作普遍性、時代變化趨勢等,論其異同。但本文只從常平與和糴的運作方式上比較之。有關學者們的討論,見魏道明《論唐代和糴》,《陝西師大學報》1987年第4期,頁109~110;楊際平《和糴制度溯源》,《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4年第3期,頁104~105;徐壽坤《對唐代“和糴”的分析》,《史學月刊》1957年第2期,頁13;盧向前《唐代中後期的和糴》,《文史》41(1996),頁43;吳廷楨、郭厚安编《河西開發史研究》(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1996),頁213~214;張澤咸《唐五代賦役史草》(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255、264~265;鈴木正《唐代の和糴に就いて》(一),《歷史學研究》77(1940),頁35~39。
[58] 《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卷三《度支郎中員外郎》條:“凡和市糴,皆量其貴賤,均天下之貨,以利於人。”均天下之貨表示和糴有調節物资的功能,下文將會討論,量其貴賤似指和糴可平抑物價,但這應是和糴後來衍申的功能,非初時設計之原意。
[59] 《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頁275。
米三五十萬石,差官船運於諸處减價出糶,貴從權便,以利於人。”[60]江淮和糴米轉運至他處出糶,雖然是收其所有,濟彼所無,藉物资調劑,達成平價目的,但和糴的既糴且糶,畢竟是運作方式上的突破,亦唯其如此,和糴才有平價作用,其與常平之間的相似度也就更高了。
荒政備用,唐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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