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與民間的交易行為,來調節物资的一種手段,政府藉著加錢收糴的辦法,吸收散在民間的穀物,使急待糧食供给的軍隊、官司,得解燃眉之急,使飽受賤價所苦的農民,稍得喘息。和糴偶而也會仿常平倉的减價出糶,釋出集在政府手中的穀物,讓深受饑饉之患的百姓,得其濟助。這樣說來,和糴的功能不僅在赡軍國之需,也不限於備荒與平價,唯因軍隊糧用豐足,邊防才得固守;國用不闕,官司才得運轉;物價平抑,百姓才得安生;荒歉解决,農業生產才得發展,故這些延伸出來的政治軍事利益與社會經濟效益,亦是政府持用和糴政策的重要原因。當然,和糴所賴以運作的交易行為,對促進商業流通也不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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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吐魯番出土文書》第1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頁153。
[70] 探討西北馬政的文章甚多,如王冀青《唐前期西北地區用於交通的驛馬、傳馬和長行馬》,《敦煌學輯刊》1986年第2期;盧向前《伯希和三七一四號背面傳馬坊文書研究》,收入《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論集》第1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2);孫曉林《試析唐前期西州長行坊制度》,收入《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二編(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
[71] 如《唐和糴青稞賬》、《唐支用錢練賬》,見《吐魯番出土文書》第6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頁310、434~435、436~437。
和糴的適當運作,應可發揮不小的功能,但和糴的實際作用,則隨其規模與執行情况而定。换言之,和糴如果執行愈成功,愈少人為操作的弊端,則其規模愈大,在國家財政上的比重愈高,其重要性就愈顯著。就和糴規模而言,如下表所示其與常平、義倉之比較:[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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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1)本表只將數字確實者列出,凡概括言之,或原數不明者,不録。如各资料記載不同,只録符合條件者。但事件相符,數字可能誤記者,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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