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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和糴問題試論

时间:2009-7-24 13:53:45  来源:不详
録以備查。

(2)史料中只言糴者,原則不録,因可能是常平法,除非確知為和糴。

(3)凡轉運與脚錢,或與折糴、他雜用並記者,不録。

(4)各州所置常平本錢,非該次實際糴糶數,不録。

(5)雖有擬議,而最後未付諸實行者,不録。

    (6)有“*”者表全國總計數,有“**”號者表各州合計數,因屬自行加總,用括號以示區别。

    (7)出處:新=《新唐書》、舊=《舊唐書》、册=《册府元龜》、典=《通典》、會=《唐會要》、全=《全唐文》、文=《文苑英華》、鑑=《資治通鑑》、陸=《陸宣公集》。

 

天寶八載的庫存米數,和糴遠比常平、義倉要少,但若思及政府每歲撥付供軍的和糴匹段與錢數,總計也有粟七百一十餘萬石(詳本節前文),合起來就不比常平倉儲要少了。[73]在備荒與平價上,唐代倚靠最深的還是常平倉與義倉,史料所見運用次數之頻繁,遠非和糴能比,但唐後期和糴的規模似乎要比常平、義倉來得大,尤其是貞元四年(788)設户部别貯錢,和糴有專款可供運用後,收糴的規模更不可小觑。表中大曆九年的和糴估,以初定兩税時粟1斗100文計,京畿、諸道各約粟70萬石、50萬石;太和四年的和糴匹段,以開成三年絹1匹1000文計,約合粟150萬石;元和八年的常平錢,以時價粟1斗50文計,約為100萬石粟。[74]和糴糧穀由代、德間的每處數十萬石,逐漸躍升至各處合計百萬石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粟1石合米6斗,則常平460餘萬石米,約合767萬石粟。

    [74]  闡於唐後期物價的情形,可參考:全漢昇《唐代物價的變動》,收入《中國經濟史研究》(香港:新亞研究所出版,1976),頁173~186;日野開三郎《兩税法と物價》,收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學論集》卷四《唐代兩税法の研究》(東京:三一書局,1982),頁339—352。

 

或京畿一處就百萬石以上,其規模相當不小,反觀常平、義倉,除了元和八年行於京兆府的一次較特殊外,二者併合的規模也很少超過三十萬石,與和糴數量頗有一段差距。另外從實施地區看,表中和糴與常平、義倉似乎都以京畿為防治重點,邊鎮的和糴供軍政府也頗為關注,相對來說,其他地區的平價與備荒,中央似乎就著力甚少。只聽憑地方的常平、義倉自行處理,故其運作規模都不大,而未留下較可觀的記録。由此看來,和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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