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系統别有專項和糴經費,兩個系統相互支援,並行運作,可視為糴本的雙軌期。李泌將原本户部司所掌的外官職田錢、闕官俸料職田錢等,併合新由度支移入户部的中外给用除陌錢,成為户部别庫錢。[99]這筆錢的支用情形是:“户部别庫歲貯錢物,僅三百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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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册府元龜》卷五○二《邦計部·平糴》,頁6013。
[92] 《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頁304。
[93] 度支、轉運二使的課税項目,見:何汝泉《唐代度支、鹽運二使關係試析》,收入《中國唐史學會論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93),頁159、161~164。
[94] 同前書卷,頁305。
[95] 《册府元龜》卷五○二《邦計部·平糴》,頁6013。
[96] 《陸宣公集》卷二《貞元改元大赦制》,頁12。
[97] 《册府元龜》卷五○二《邦計部·平糴》,頁6013。
[98] 《唐會要》卷九○《和糴》,頁1636。
[99] 關於户部錢的形成、支用及其在國家財政上的作用,可參考吳麗娛《唐代的户部司與户部錢》,收入《中國唐史學會論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89),頁107~123;李錦綉《唐代財政史稿》下卷,第2編第3章;渡邊信一郎《唐代後半期の中央財政——户部財政を中心に》,《京都府立大學學術報告·人文》40(1988),頁13~20。
京師俸料所費,不過五十萬貫。其京兆和糴物價,及度支给諸軍冬衣或闕,悉以是錢充之。他用之外,常貯僅二百萬貫,國計賴焉。”[100]像貞元四年八月詔,“京兆府於時價外加估和糴”,[101]大概就是第一筆動用户部錢的和糴經費。既然國家有了這筆預算,不僅需要時隨時有糴本可以動支,或許也因此成為常支的歲費,和糴年年都可依樣運作。然而應注意的是,這裏的和糴似乎只限於京兆府,而且與諸軍冬衣合計也才有五十萬貫,在實施地區與數量上都相當有限,未可過於樂觀地認為和糴已全面恢復往昔的水準。雖然貞元中户部錢擴大收闕官俸兼税茶、諸色无名錢為水旱之備,[102]陸贊還請以税茶錢於各道州縣和糴穀物,置義倉賑給百姓,[103]但史書言“税茶無虚歲,遭水旱處,亦未嘗以税茶錢拯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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