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火兽说的影响,但是他显然认识到火浣布是矿石纤维纺织而成的。他当时的这些见闻,想必其他人也经历过,并对中国内地的火浣布观念造成一定影响。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三载:“回纥野马川有木曰锁锁,烧之,其火经年不灭,且不作灰。彼处妇女取根制帽,入火不焚,如火鼠布云。”[33] 这里陶氏称火浣布材料为树根,比过去的树皮说接近其矿物本性;不过,仍带有很多传统观念。明清时期人们对火浣布的认识越来越多地建立在直接接触的基础上,但过去形成观念的束缚还较多存在着。明末清初姜绍书《韵石斋笔谈》载:“戊子岁,友人高文伯自金陵来,示余火浣布一方,色微白,以手抚之,则余粉染指,如弄蝶翅。”[34] 这个描述与周密相契,都显示了亲自接触后火浣布的直观认识。但是,周绍书接着说:“投之炽火中,移刻布与火同色,然后取出,则洁白如故,了无所损。嗅之微有羶气,正类鼠毛织成。”[35]周氏仍从鼠毛的角度来介绍火浣布过火后“微有羶气”的现象。同时期邝露的《赤雅》说南方火浣布有三种,“毕方麻者,一端数金;祝融木者,一端百金;火鼠毛者,一端千金。” [36] 在汉族文士对火浣布有了更多了解的时候,南方苗人还认为火浣布原料来自毕方麻、祝融木、火鼠毛,保留了更多神秘文化观念。
但总的来说,对火浣布的接触增多后,了解愈多,认识愈深,愈冲淡了附加给它的神秘文化观念。乾隆道光年间的俞正燮,一方面认为火浣布“为木皮所绩,余脂犹在,亦常物”,另一方面说,“今四川越嶲厅番地五蛮山石缝中有草根,名不朽木。其性纯阴,织成布用火浣。《四川通志》云:‘穷人乃用之也。’”[37] 西南地区是火浣布较早的产地之一。俞正燮说火浣布属平常之物,为这里的穷人所用,可见当时西南地区火浣布的产量很大,使用的人也不少。即便如此,俞正燮仍没有完全剔除汉魏时期附加其上的阴阳五行观念的遮蔽,认为火浣布是以树皮或草根为原材料织成的;虽然他说到这种草根出自石缝中,却仍不知道它是矿物而不是草根。
随着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的传入,近现代中国人对火浣布身世的揭示也达到了新的水平,火浣布即石棉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岑仲勉说:“火浣布即asbestos,后世曰不灰木[38],现代曰石绵,波斯人、阿剌伯人熟知之,中亚产者出自我国旧藩之拔达克山,其物具大麻状之纤维组织,可制为布、纸、巾等。”[39]这种说法融通了近代科学知识与中国古代历史记载,是对火浣布的一个很好的概述。两千多年来对火浣布的理解与认知在西方现代科学知识的照亮下终于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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