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典》的性质与得失 |
|
时间:2009-7-24 13:46:24 来源:不详
|
|
|
礼》。 史志的修撰,也出现新趋势。早在唐初,即认为“仪注”等单项的“典志”之作是“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而“载笔之士,删其大纲,编于史志”,“或伤于浅近,或失于未达,不能尽其旨要”;未编入史志者,则“遗文余事,亦多散亡”[40]。为此,贞观史臣在修《五代史志》、《晋书》志时,做了“本末兼明”、“惟通前后”的努力,注意“会通古今,观其沿革”。两史志起东汉末,迄于隋亡,前后相接,较完整地反映了此间350多年社会演进的基本面貌。 上述认识和两史志的纂修,对推进典志与史志相结合,并向汇通方面迈进,无疑具有极大的启示作用。无须否认,刘秩《政典》朝着两相结合的方面作了努力,由于他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缺乏对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社会结构的足够认识,结果又回到按“六官所职”认识社会的老路上去了。然而,由单项制度考察走向综合研究,由记一朝一代典章制度迈入系统探索沿革,这一趋势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来。由单项走向综合,表明历史家已有在横断面上认识社会结构的意识;由记一朝一代典章迈入系统探索沿革,表明历史家试图从纵向上认识社会各个构成方面的发展变化。杜佑从“探政理”的需要出发,把横向考察与纵向探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通典》成为了一部完整描述上古至中唐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演变之迹的历史巨著。这里要申明的是,《通典》主要通过考察“礼法刑政”沿革来反映客观历史进程的特点,又使它成为我国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制度史,这一点应当肯定。但还应看到,它绝不仅仅是制度史,这也是必须明确的。 对于《通典》的得失,长期以来,除了指责其礼、兵二门外,大都是肯定和赞赏的。唯有马端临在肯定其“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后,又为其“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41]感到“遗憾”。这是很值得玩味的。 《通典》写“典章经制”,反映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客观进程,动摇着以记帝王将相和一朝一代兴废为主的、被官府垄断了的纪传体“正史”的“独尊”地位,走出一条与已经日趋规范化、程式化的“正史”所不同的道路,为史学发展注入新的血液。马端临继杜佑之后纂成《文献通考》,发扬了《通典》以考察“典章经制”沿革来以认识客观历史进程的成就,比杜佑更完备地描绘了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演变。因此,应该说马端临对《通典》的问题看得比较清楚。 关于“去取之际,颇欠精审”的问题。《新唐书·艺文志二》“职官类”中有一个系列的著录,应当重视,这就是关于翰林院的史籍。其中,有李肇《翰林志》1卷、(佚名)《翰林内志》1卷、杨钜《翰林学士院旧规》1卷。《文献通考·经籍考二九》还著录有元稹《承旨学士院记》1卷、韦处厚《翰林学士记》1卷、韦执谊《翰林院故事》(一名《翰林故事》)1卷、丁居晦《重修翰林壁记》1卷、张著《翰林盛事》1卷。宋代洪遵汇编《翰苑群书》,上卷辑录了这些著作。它们之中,有成书于《通典》之前者,也有写在《通典》问世之后者。我们知道,“翰林待诏”始置于玄宗初,后号为“翰林供奉”,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天宝末以前,均是如此。德宗即位后,翰林学士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由皇帝私臣演为“内相”[42]。宪宗即位,又由翰林院院长一人别敕承旨,重申罢中书草制,取代部分相权,削弱中书省的中枢地位。继之,翰林学士成为提升宰相的必经之路。翰林学士由皇帝私臣演为“内相”,其转折在德宗初年,即在《通典》成书之前。对于从玄宗时就开始发生的这项重要的高层结构的变化,《通典》竟然没有记载。而置“翰林待诏”、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都是玄宗朝的事,在《通典》记事时限范围内,这不能不说是“颇欠精审”的一条重要例证。 “姓氏之学,最盛于唐”。玄宗天宝前后,恰恰是唐代姓氏之学由盛转衰的关键时刻。太宗时,有官修《氏族志》协调关陇士族与山东士族的矛盾。高宗时,有官修《姓氏录》打破士庶界限。玄宗时,士庶界限日渐缩小,官修《姓氏系录》“叙唐朝之崇”,使“百代承风”[43],总结李唐建国以来姓氏的变化。另一方面,“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44]与“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45],也是中唐以前颇为盛行的一种社会风习。“安史之乱”后,随着士庶合流,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的情况才越来越普遍。显然,中唐以前的氏族问题与当时的政治斗争、社会风习紧密相关。杜佑却无视这-历史实际,未予记述,当然是“去取欠精审”了。 关于“节目之间,未为明备”的问题。分封制与郡县制优劣的讨论,自魏晋至中唐,一直是涉及“体要”的热门话题。“虽备征利病,而终莫详究。”在唐代,先有魏征、李百药、马周、刘秩等反对分封制,后则是杜佑、柳宗元的“深探其本,据古验今”。杜佑从“海内统一,人户滋殖”,“建国利一宗,列郡利万姓”和政在列国,“其患也长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