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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苏辙:《栾城集》卷35《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62页。
② 参见苗书梅:《宋代巡检初探》,《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41—54页。
③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5页;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地方武力的探讨》,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2年,第60—6l页,参见佐竹靖彦:《宋代福建地区的土豪型物资流通和庶民型物资流通》,《宋史研究论文集》,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0—235页。
④ 参见黄宽重:《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以弓手为中心的观察》,《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0页;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收入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论著选译》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72—104页;陈振:《宋史研究中官制引起的几个问题》,《宋史论集》,郑州:中州书画社,1983年,第185—187页。
⑤ 袁燮:《絮斋集》卷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6页下。
⑥ 参见王曾瑜:《宋朝的吏户》,《新史学》第4卷第1期,1993年3月,第76、100—101页。
弓手在两宋三百多年的历史中,随着宋境内治安及宋与辽、夏、金和战形势的转变,在役期、员额编制、器械配备与职务负担上有许多变化,也在维护地方治安与抗敌平乱上贡献力量。如建炎三年(1129)二月,金兵进犯淮南东路的招信军时,县尉率弓手百人英勇抗金,让高宗君臣得以从容渡江,在江南建立政权。①淳熙年间,负责敉平茶商赖文政之乱的辛弃疾,就在江西、湖南等地组织训练当地的乡兵、弓手,对付茶商,发挥因地制宜的战力,最后敉平乱事。②而蕲州的弓手和茶商武力也在嘉定十四年(1221)二月金兵攻城时,共同担负抗敌守城的任务。③
从中央政府统治权力的发展看来,唐末到两宋,中央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有相当明显的变化。宋朝的巡检、县尉及其所属土兵、弓手,是构成宋代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政权的基础,也是中央权威深入基层,削弱原有地方势力的重要举措。巡检、县尉是此一政治结构的主干,土兵与弓手则是基层实际执行者。这是宋太祖在建国后,为落实强干弱枝政策,加强中央的统治力,将巡检、县尉纳入县一级的军政体系,作为朝廷控制地方重要武力的结果。此一举措,和任命通判及监当官等的做法,以及逐渐建立的官员任期、轮调制度一样,均具有强化中央权威的政治作用,而这些作为与其他政策的逐步落实,也体现了宋朝是一个强化皇权的王朝。这种中央集权的现象,在政治运作制度化以及精干亲民官任职的时期,特别明显;在这个时候,弓手、土兵等基层武力,既是地方州县长官执行公权力的工具,也是中央统治力深入基层的象征。
然而从徽宗时起,地方势力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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