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徽宗中期以后,宋朝内外多事,朝廷无力顾及地方事务;地方治安的维护不仅由地方人士担任,连维持这批武力的费用也由地方官府提供,④让地方势力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逐渐扩大。其后宋金爆发战争,方腊又掀起事变,内外交迫,朝廷无力维护基层社会的秩序,这些弓手、土兵等基层武力与自发性的民间自卫武力,参与勤王与维护乡里安全的任务;他们甚至取代部分正规军的角色,填补了政府统治力的空白,使社会力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⑤靖康之乱以后,大江南北由民间凝聚形成各种抗御女真的武装力量,以及绍兴以后,宋廷在岭南、湖南、淮南地区所组织建立的各种地方军与地方武力,如广东摧锋军、福建左翼军、湖南飞虎军、茶商军、两淮山水寨等发展的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各地区基层武力与民间自卫武力参与的痕迹。⑥
总之,宋廷是藉由基层武力深入地方,伸展王朝的政治力;但随着内外局势的演变,在实际执行上,反而使地方势力的角色与分量有逐渐加重的趋势。在两宋之际,内乱外患频仍,基层武力和自发性的民间自卫团体护卫乡里安全,在基层社会发挥实质影响力,以致南宋朝廷在重建政权后,弹性地调整强干弱枝政策,甚至藉此力量建立地方军.可见宋廷本欲利用基层武力,将统治力量深入基层社会,却由于政局的发展与时空环境的转变,让地方社会的力量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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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8,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20页。
② 参见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地方武力的探讨》,第120—121页。
③ 赵与*[上“容”下“衣”]:《辛巳泣蕲录》,笔记小说大观第17编,台北:新兴书局,第9页下—42页下。
④ 彭龟年:《止堂集》卷11《上漕司论州县应副军粮支除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页;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82页。
⑤ 黄宽重:《地方武力与国家认同:以两宋之际洛阳地区的地方势力为例》,《十一十三世纪中国文化的碰撞与融合暨赤峰第三届中国古代北方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7月24—29日),第95—106页。
⑥ 参见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
(三)亲民官与胥吏
由职役的民户及胥吏承担县级事务,是宋朝推动中央集权所形成的一项特色。先秦出现的乡里行政建置,到隋唐随着乡官制的破坏,乡里逐渐虚级化,到宋朝正式确立。刑名钱谷成为县政要事,县衙统揽基层事务,面对民众,承担繁杂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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