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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庄园”说的产生发展及其在中国的流传和影响

时间:2009-7-24 13:53:46  来源:不详
社会经济史》的中译本。北京师大王桐令先生,首先把加藤繁1917年那篇论文译成中文,在1933 年的《师大月刊》第2期发表,题目是《唐代庄园考》。1934年,中国《方志月刊》7卷2期,发表了加藤繁的《唐宋时代庄园之组织及其与聚落的关系》的译文。1933年,在北京《中法大学月刊》第2、3、4、5期,发表了玉井是博的《唐朝土地制度之管见》论文,中文题目是《唐代土地问题》。从此开始,唐朝“庄园”说便在中国学术界传播。虽然如此,但由于发表加藤、玉井论文的都是大学学报,发行量很少,能看到《师大月刊》及《中法大学月刊》者不多,对学术界影响有限。

    唐朝“庄园”说传播的第二条途径,也是主要途径,是通过森谷克己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的三个中文译本。这本书1934年在日本出版,两年以后,由陈昌蔚译成中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与此同时,中华书局又出版了署名陈怀仁译本。后来,上海生活书店又出版一本王渔村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在本书序言里,王渔村说,他的书基本上是森谷克己《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译本。一本外国人的史学著作,同时有三个译本出版,这在中国文化史上恐怕是空前的。

    森谷克己的书影响很大,对唐朝“庄园”说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本书第三章集中介绍唐朝“庄园”说。第一节标题是“唐代庄园——私有土地的形成”。森谷克己说唐朝私有地(庄园)形成的原因,有的庄主的土地是由于立功得到皇帝赏赐,有的由购买典押而来,也有的由于自己组织劳力开荒所得,书中直接引用加藤繁的意见说:“唐宋文献上的莊字,后来又简化为庒或庄,这是我们现在常看到的,……这种简化字的出现,或者就因为当时盛设庄园,写庄字的机会特别多的缘故。”[4]第2节的标题是“庄园所有者”。内容主要介绍唐朝“庄园”,把“庄园”分为三类,一是王侯、百官、富豪的庄园,二是帝室庄园,三是寺观庄园,基本上是介绍玉井的论点。第三节“庄园的组织及其耕作者的地位。”森谷克己写道:“唐朝庄园由庄院、土地、庄客三部分组成。”“庄园”之耕作者主要是庄客和奴婢,这是加藤繁1917年论文的观点。第四节“中国中世纪的庄园及其特质”,全部是加藤论文观点,勿庸赘述。第五节“庄园聚落之发达”。该书第35页写道:“从唐朝后半到宋代,因庄园发达,其土地广大,而人口众多,遂自成一村落,故在南北各地,常见不少村落称为某庄的。庄名有取主人姓的,有以地名为名的,也有选美名而命名的。因庄园普及的结果,用庄字本身也含有村落的意义,如称农家为庄居,称农民为庄家、庄民等。”

    从1936年以来,森谷克己的《中国社会经济史》三个译本在中国广泛传播,对中国史学界影响很大。具体表现是中国学者吸收了森谷克己观点,引入自己著作里。1946年,中央大学的朱伯康、祝慈寿先生合著《中国经济史纲》,把唐庄划分三种:一是官庄、二是私庄,“私庄指大地主所有的庄园”,此种大地主或为世宦之家,或为名门大族,或为当朝官宦之家,或为皇室及特殊武人之姻亲。三是介于官庄私庄之间的寺观庄园。

    关于“庄园”的内部结构,除了田地之外,还有“客坊”,这是庄客的住处,至于庄主的住处,当时称为“庄院”。

    唐朝“庄园”发展的前景如何?朱伯康指出:“庄园之发展,往往成为村落组织,初则聚庄而居,环庄而耕,后则由此种聚居之庄园成为村落。故中国村与庄并称,名为村庄,村庄即村落也。乡间之地,往往以庄为名,庄之上又往往冠以庄主为名,如李庄、王庄、刘庄、太史庄等。盖在当时的庄名,迨后就成为地名是庄园普及的结果。至于称乡居为‘庄居’,称农民为‘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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