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家族合作、社會聲望與地
傳統家族試論(3)
傳統家族試論(2)
汉魏晋南北朝的家族、宗
睡虎地秦简《日书》所见
财产共有制家族的形成与
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
从束鹿县张氏家族契约文
20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大
明清家族共同体组织民俗
最新热门    
 
傳統家族試論(1)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五服之内的親疏劃分是以共財為準繩的,同居大概都不成問題,不能當作標準,安土重遷的社會即使在五服之外也可能同居聚處。最大的共財範圍是大功之親,包括堂兄弟,即同祖父的親人,至多三四代而已。

    造成家的因素除血緣外,還有財產。從《喪服傳》看來,家庭的成員主要是父己子三代,最廣可以推到同出於祖父的人口,用人類學的術語說,即是主幹家庭(Stem Family)和共祖家庭(Lineal Family,一般譯作直系家庭),只有父子兩代的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當然也包括在内。[5]大功以外至缌服共曾高之祖而不共財,算作“家族”;至於五服以外的同姓雖共速祖,疏遠無服,只能稱為“宗族”。這是本文對家庭、家族和宗族三個概念的界定。

    我國親屬結構的骨架雖在春秋晚期至戰國時代確立,但各種親屬的實際功能代有改易,即使同一時代也因階級、權勢、生業而有些微差别,與我們的界定不必完全吻合。不過,要理解我國的親屬結構及其運作,本文對家庭、家族和宗族的區分或不失為一種方便法門。

    本文主要分析秦漢以降傳統中國的“家”和“族”,對於家庭結構提出“漢型家庭”、“型家庭”以及二型的折衷三類,大抵上有其時間脈絡;對於族群則論秦漢“三族”的擴張、累世同居和以後的新宗族。嚴格說,本文只條理現象和事實,對於它們轉變的動因則付之闕如,那到底是關係整個中國歷史的問題,不是單就家族或社會層面就能解答的。

    在討論傳統的家與族之前,先檢查一下我們通常所謂的“家”是怎麽出現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Ruey Yih-fu(芮逸夫)“Changing Structure of the Chinese Family”,《臺大考古人類學刊》17、18合期(1961)。

 

二、從族到家——姓氏的緣起和轉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