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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族試論(1)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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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參見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鼎文書局)七上“*[方+人]部”所引段注、徐箋。

[12]  族為氏族社會的軍事組織初本於俞樾的《兒笘録說》,詳見白川静《說文新義》卷七上,亦參見丁山《甲骨文所見氏族及其制度》(科學出版社,1956)《釋族》;杜正勝《周代城邦》(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9),頁117~121。

 

新石器時代早期,農莊範圍還没擴張,社群階級結構尚稱平等,旌旗猶足以識别同群或異類。然而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社群擴大了,對外戰争日趨頻繁,族群問的交往更加複雜;同時内部結構也分化,不但同族之人逐漸有富貴貧賤的階級區分,靠戰争或掠奪得來的俘虜也在同一村莊内生活。社群成員的成分由單純而複雜,由一致而多樣,單靠旌旗已不足以識别,於是作為分别族群的“姓”就應運而生了。誠如上言,旌旗原是戰鬥團的標幟,當社群不再是單一的戰鬥團體時,旌旗便不再象徵整個複雜的社群,只代表戰鬥團而已。但戰鬥團也有領袖和随從的階層分化,作領袖的人在旌旗之外又採取某一種東西來表示他們的特殊身份,那就是“姓”。姓别一開始便是統治階級的專利品,這是可以從姓的本義得到充分說明的。[13]

    姓的起源非天生,而是人為的,故《左傳》說“賜姓”  (隱公八年)。《國語·晉語四》記載晉大夫司空季子說: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姓姬,炎帝姓姜。又說: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陽與夷鼓,皆為己姓。(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别為十二姓。凡黄帝主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 

    青陽、夷鼓同父異母而同姓,我們猶可理解;但黄帝、炎帝同父、同母卻不同姓,姓就不可能是血緣的標識了。而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只十四人有姓,其中二人同姓,故其子有十二姓之多。可見這種姓與後世的姓截然不同,其本義不但與父無關,抑且與母無涉。同時還有許多無姓之人,連黄帝之子都無姓,何况他人呢。

    那麽姓的基礎是什麽?依司空季子說是德。他認為黄帝和炎帝之所以戰於阪泉,互相殘殺,“異德故也”。因為“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德是什麽?漢人講五德運轉,這個德字還保留著古義。漢人認為有德乃有天下,德應是土地和人民的另一種表徵。黄帝與炎帝雖然同父同母,一領姬水流域,一領姜水流域,土地人民不同,於是“異類”。領民不同類,承天不同德,於是不同姓。司空季子講得很清楚,“同姓為兄弟”,而非兄弟為同姓也。顧亭林《日知録》“氏族”條引《路史》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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