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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族試論(3)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執能相濟。(《後漠書·趙岐傳》)

一旦有亂,這種血緣聯繫發揮的作用更大,漢末三國時代看得最清楚。他們或聚結自保,或集體流亡,雖然包含鄰里鄉黨和部曲附從,核心成員卻是宗族。《三國志·魏志·常林傳》曰:

林避地上黨,依故河間太守陳延壁。陳、馮二姓舊族冠冕,張楊利其婦女,貪其貲货,林率其宗族,為之策謀,見圍六十餘日,率全壁壘。

類似的情形亦見於《許褚傳》,傳云,褚“聚少年及宗族數千家,共堅壁以禦寇”。數千家雖包括少年,但宗族必不在少數,正如《李典傳》所說,典有“宗族、部曲三千餘家”,宗族隱隱然是一股基本力量,所以常林才能靠陳、馮二姓的宗族成員抗賊,堅守壁壘六十餘日。

  西晉八王之亂,庾袞“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衆人共推袞為領袖,在山中經營防衛固守、經濟自足的共同體。《晉書·孝友傳·庾袞傳》云:

(袞)乃誓之曰:“無恃險,無怙亂,無暴鄰,無抽屋,無樵採人所植,無謀非德,無犯非義,戮力一心,同恤危難。”衆咸從之。於是峻險陬,杜蹊徑,修壁塢,樹藩障,考功庸,計丈尺,均勞逸,通有無,繕完器備,量力任能,物應其宜,使邑推其長,里推其賢,而身率之。分數既明,號令不二,上下有禮,少長有儀,將順其关,匡救其惡。及賊至,袞乃勒部曲,整行伍,皆持滿而勿發。賊挑戰,晏然不動,且辭焉。賊服其慎而畏其整,是以皆退,如是者三。

這種共同體即是我們熟知的塢堡,陶淵明嚮往的桃花源,[117]酈道元《水經注》多有記載。它們基本上是宗族凝聚而成的自衛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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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參見陳寅恪《桃花源記旁證》,《陳寅恪先生論文集》(九思出版社)。

 

    晉末南渡人士往往舉宗流亡,《晉書·祖逖傳》曰:“及京師大亂,逖率親黨數百家避地淮泗。”親黨,是親族和鄉黨,與庾袞的“同族及庶姓”相近。流亡隊伍的領袖稱為“行主”,[118]據地自守的首腦稱為“塢主”,二者充分說明三國至兩晉之際,孑餘黎民仰賴於宗族血緣聯繫而得以幸存者,是多麽大啊。

    行主是暫睁陸的宗族領袖,宗族一旦擇地定居,便不須要行主。塢主也是過渡時期的現象,政治社會秩序一恢復,割地自保的塢堡也不能存在。何况山地土壤硗薄,天下有道,誰不返回家園?然而不論到南方定居或留守故土,聚落形態大多同姓宗門群居。《北史·李顯靈傳》曰:李顯甫

集諸李數千家於殷州西山開李魚川,方五六十里居之,顯甫為其宗主。

故《魏書·李沖傳》曰:“舊無三長,惟立宗主督護。”李沖創三長之制,太和十年(486)付諸實行。三長制雖仿古制,五家一鄰,五鄰一里,五里一黨(《魏書·食貨志》),恐怕只以鄰里黨長之統制取代宗主之督護,對宗族聚集没有影響。《通典》卷三引孝王《關東風俗傳》曰:

瀛冀諸劉,清河張、宋,并州王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一宗近將萬室,烟火連接,比屋而居。

這是第六世紀中葉高洋代東魏建朝北齊時的情形。其餘如河東薛氏“同姓有三千家”(《宋書·薛安都傳》),汲郡徐氏“宗族數千家”(《隋書·孝義傳》)等事例,皆宗族群聚之犖犖大端者,較小的社群史傳就省略了。

東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結構雖以血緣聚集為主,但宗族關係南北方是截然有别的。北方異族統治,漢人大姓出仕,與異族合作,同宗家族才是他們真正的政治资本,故其宗族感情濃;西晉政權南移,先後跟随而來的大姓順理成章地君臨南方土著,中央政權反而要倚賴他們來抗抑當地大族,政治社會地位未受到威脅,不必以同宗做後盾,故其宗族感情淡。《顏氏家訓·風操篇》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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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晉書·祖逖傳》曰:“逖率親黨數百家避地淮泗,以所乘車馬載同行老疾,躬自徒步,藥物衣糧與衆共之。又多權略,是以少長咸宗之,推逖為行主。”

 

   兄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兹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若對他人稱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粱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

相隔二三十世還稱從伯,與《儀禮》、《禮記》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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