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崔、卢、郑、王四个具体姓族。这一传说似乎还暗示陇西李氏最初未得入“四姓”,这与《通鉴》的记载基本合拍。
北魏以后,直至唐初,传统的“四姓”概念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新唐书·高俭传》载高宗显庆四年(659年)诏:
以四后姓、 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
唐代官修谱谍所列各郡士望中,以四姓所占的比例很多[13]。这说明汉魏以来以“四姓”指代后族或地方大族的传统一直延续到唐代,在北朝应不会有例外,因而《通鉴》之说基本上可以成立。
四、《通鉴》“四姓”说辨证
在确认《通鉴》“四姓说”为信史的前提下,我们有必要对其所记载的史实进行重新梳理。在《通鉴》齐明帝建武三年(496)春正月丁卯条下,记述了如下内容:
1、诏改拓跋为元氏,改鲜卑姓氏为汉姓。
2、纳崔、卢、郑、王“四姓”女充后宫。
3、纳陇西李冲女为夫人。
4、诏宋弁定诸州士族。
5、颁代人姓族诏。
6、孝文帝诏命诸弟改纳“八族及清修之门”。
7、赵郡李氏人物尤多,世言高华“以五姓为首”。
8、蜀薛入郡姓之争。
9、孝文帝与群臣论取士标准。
凡此种种,均属“分定姓族”的具体内容,《通鉴》作者将上述诸事并入一条,意在说明“分定姓族”的前因后果,并不意味着所有史事均发生在同一时间,于是便产生了如下问题:代人“八族”的制定与汉人“四姓”的确立是否是在同时进行的,宋弁主持制定的“诸州士族”中,是否包括了作为“四海通望”的“四姓”;“四姓”中是否包括陇西李氏,赵郡李氏与“四姓”家族是什么关系。
“代人姓族诏”中“一同四姓”一语,表明汉人“四姓”的出现早于代人“八族”,具体时间史籍无征,我们只有依据《通鉴》中“纳其女以充后宫”一语进行探寻。《魏书·崔休传》:
高祖纳休妹为嫔,以为尚书主客郎(时在太和十七年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
《魏书·卢玄附卢敏传》
高祖纳其女为嫔(时间无考)。
《魏书·郑羲传》:
文明太后为高祖纳其女为嫔,征为秘书监(时在太和十五年冯太后卒以前)。
《魏书·王慧龙附王琼传》:
太和十六年,降侯为伯。高祖纳其女为嫔,拜前军将军,并州大中正。
由此可见,孝文帝纳“四姓”女为嫔一事,大致发生在太和十六年(492)前后,而不是在太和二十年(496)颁定代人姓族之时。
关于汉人“四姓”地位确立的另一个重要线索是孝文帝为诸弟娉“四姓”女为妃一事,《通鉴》亦将其系入齐明帝建武三年(496)春正月丁卯条中,而此事的发生远远早于这一时间。《魏书·咸阳王禧传》
于时,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禧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高祖所责。诏曰:“……将以此年为六弟娉室。长弟咸阳王禧可娉故颖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次弟河南王干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娉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娉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娉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诏令中诸王的封号,与太和二十年的情况显然不符。《魏书·赵郡王干传》:
太和九年,封河南王。……迁洛,改封赵郡王。
《魏书·高阳王雍传》:
太和九年,封颍川王。……改封高阳,奉迁七庙神主于洛阳。
《魏书·高祖纪》:
(太和十八年二月丙申)河南王干徙封赵郡,颍川王雍徙封高阳 (《通鉴》齐明帝建武元年二月丙申条胡注:将以河南颍川为畿甸,故二王徙封)。
《魏书·彭城王勰传》:
太和九年,封始平王。……开建五等……改封彭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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